家属们若期望探视正在服刑的亲人,需具备何种身份关系才能向监狱机构提交探访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在服刑期间,罪犯有权会见其亲属和监护人。法律中对“亲属”一词的使用较为宽泛,未明确指出具体的亲属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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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的定义涵盖基于婚姻、血缘或法定关系而形成的社会联系,具体包括:
- 血缘关系亲属:包括罪犯的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及其子女、父母的兄弟姐妹;
- 婚姻关系亲属:包括罪犯的配偶、岳父母、子女的配偶、孙子女及外孙子女的配偶、兄弟姊妹的配偶;
- 法定亲属:包括继祖父母、继父母、养父母、养子女、以及存在实际抚养、赡养或扶养关系的兄弟姐妹等。
监狱管理当局通常严格限制罪犯的会见对象,原则上仅限于其直系亲属,如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孙子女和兄弟姐妹。
监护人通常是指对未成年或精神病罪犯具备法定监护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包括法定监护人和指定监护人。
由于各地区监狱管理体制不尽相同,探视制度也存在差异。家属在申请探视前,建议先访问监狱官方网站或电话咨询,以避免违规情况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