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家的离职证明丢了怎么办
到原单位补办离职证明,或者和新单位说明情况进行协商。
辞职没有离职证明的解决方法:
1、补办: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回原单位进行离职证明补办,即使是被开除也可以请求出具一份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2、无需办理:原单位处于试用期、未签订合同、未缴纳社保的情况下无需办理离职证明;
3、申请背调:如果本身没有离职证明,求职者可以向新单位申请背调,以确定自身不存在合同纠纷。
离职证明的作用是为了证明劳动者已经与上一家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而且离职证明上面也写明了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部门和该份工作入职以及离职的时间。离职证明由第三方开具,方便合适劳动者的经验真实性,也帮助规避了重复聘用劳动者的法律风险。是大部分单位都需要的证明。
离职单丢了怎么办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用于证明劳动者此时已经没有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劳动者应该妥善保管离职证明。但要是不慎将离职证明丢失的话,此时也是可以再让原单位给自己补开一张离职证明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离职证明丢了咋办?
离职证明丢了的补办流程是:
1、到离职的单位要一个当时和单位签订的离职证明的复印件;
2、因为离职证明是三份,单位一份、本人一份、存到个人档案一份;
3、如果没有复印件也可以找公司重新开具一份离职证明;
到你离职的单位要一个当时你和单位签订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书的复印件。因为这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书是三份,单位一份、本人一份,存到个人档案一份。
如果你的个人档案在你工作的当地,可能他们会把应该存档的那份及时存进去,那样,你也可以去存放档案的地方,调出来复印一份。如果档案不在不地,那肯定是没存进去。那就只有第一个办法了。
需知:
我国现行法律尚没有关于用人单位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完整、明确的规定,只有1999年国务院公布的《失业保险条例》从办理失业保险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角度,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劳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离职证明丢了怎么办
离职证明丢了可以进行补办。离职证明丢了的补办流程是:
1、到离职的单位要一个当时和单位签订的离职证明的复印件;
2、因为离职证明是三份,单位一份、本人一份、存到个人档案一份;
3、如果没有复印件也可以找公司重新开具一份离职证明;如无法补办成功,直接跟新公司协商不用补办,新公司已经有这种情况的应对措施,一般都会签一个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第九十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离职证明原件丢了怎么办
一般来说,虽然员工不能提供离职证明,但若该员工客观上已经与上一用人单位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则录用该员工已无法律障碍,可以入职。对于那些确实无法提供离职证明的员工,可以参考如下方式减免法律风险。1、必要的背景调查首先和员工进行沟通,了解其无法提供的原因,做好相应的背景调查。多方查验,检验并判断员工提供的信息是否属实,即可在很大程度上降低风险。2、信息搜索对于无法提供离职证明的员工,可以对其进行信息搜索,总会找到一些有效信息。3、要求员工出具承诺书背景调查过后,公司可要求员工提供一份承诺书,承诺本人与其他单位无任何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并保证受聘于公司不会违反对原单位的任何竞业限制义务。否则,由此带来的后果全部由该员工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离职证明丢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离职员工可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填发离职证明书,人力资源部发出的离职证明书只证明离职员工的受雇日期、职位及其离职原因。一般被开除的职工是填发开除证明书而不填发离职证明书。因为离职证明书没有确定的交阅单位,所以不必写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只须写上开证明的日期。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用于证明劳动者此时已经没有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劳动者应该妥善保管离职证明。但要是不慎将离职证明丢失的话,此时也是可以再让原单位给自己补开一张离职证明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也引发了劳动者再次就业应持有离职证明书、原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书的社会议论和呼声。借鉴国际经验,为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和劳动者的权益,本法明确了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