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律师网 律师文集 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补充协议(连续签订两次固定合同,不续签 赔付)

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补充协议(连续签订两次固定合同,不续签 赔付)

第二次续签合同,但被要求签补充协议,规定合同到期自动终止?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合同到期自动终止,即使补充协议没有规定也是自动终止。补充协议没有提高待遇也并不违法。

如果是第三次续签合同,除劳动者主动提出签订固定期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应该签订无固定期合同。

劳动合同法是这样规定的,但实行有一定难度。

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第三次应怎么续签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已经签订过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在第三次续签时,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年合同。但有两种情形除外,一是劳动者自愿要求不签订的 ,二是双方协商一致的不签订的。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定,二次固定期限合同之后,再续签时,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用人单位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不是一定要签订终身期限合同,如果不做特别要求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应当订立固定期限合同。连续二次续签固定合同,公司不续签的话,员工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不签的,可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要求赔偿金。赔偿金为双倍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时间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工资。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必须在同一单位连续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必须是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都达成一致,这也是法定条件之一,仅仅是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一方存在续签劳动合同的意愿,不能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连续签订过两次以上的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什么意思

连续签订过两次以上的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就可以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连续两次与劳动者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劳动者没有用人单位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和经济性裁员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这里的连续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必须以双方续订劳动合同为前提,如果用人单位决定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在此种种情形下就无法要求单位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已经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并不代表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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