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律师网 律师文集 劳动合同要放入档案吗(劳动合同一定要放进档案吗)

劳动合同要放入档案吗(劳动合同一定要放进档案吗)

要不要把以前的劳动合同放入档案呢?

劳动合同,一般签合同后,就给你一份劳动合同,不放入档案的,但是转正定级相关资料,会放入档案。想把劳动合同放入档案你也是可以将以前的劳动合同和离职证明放进档案里,其好处有:有的公司(特别是大部分外资企业或者是部分国内大企业),工龄不同,工资或者是年假等其他福利会有不同。通常是工龄越长,好处越多了,不只是事业单位哦。自己带着搬家什么的容易搞丢,有单位帮你一起保管不易遗失。我们国家法律法规变得太快,说不定到你退休时,工龄长是影响退休工资的一个因素也说不清楚,当然,一定是越长越好了。

坏处:若你又要到新的单位工作,需要之前的劳动合同或者离职证明时,会不会不方便调出?这个要考虑。其实也不能说是坏处,只是要考虑到这一点。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劳动合同会在档案里吗

会的,因为 劳动合同 需要放入档案。没有档案,劳动部门不会认证劳动合同的。 1、人事档案的存放和 签订劳动合同 的关系。如果你与单位签定了劳动合同、单位又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单位就必须为你免费办理、保管你的人事档案。如果单位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你在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后应将人事档案托管到当地人才中心:关系仅此而已。 2、公司说我的档案在其他地方,始终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法。你与公司只要形成了 劳动关系 ,公司就应当与你签定劳动合同、还应当为你的人事档案存放负一定责任,却不能以你档案没在公司就不与你签定合同。 3、你如果觉得这工作还可以干:也不必忙着和公司较真,只须保留好你哪天入职、工作多长时间的 证据 ,等离职时向单位索要赔偿和 双倍工资 就行了,因为不签合同对公司不利:你可以要求从你入职之日起满1个月后每月的双倍工资!如果公司超过1年不与你签合同:就视为与你签定了无固定期限合同,这在《 劳动合同法 》中都有明确规定。你可以在不想干了时向公司索要:不给就去找 劳动监察 大队或是提起劳动仲裁。 4、如果你只想要一份合同:在与公司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匿名或实名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个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会进入档案吗

       个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也应进入档案。

       个人档案是记录一个人的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在个人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理养老保险等相关证明时,都需要使用档案。

劳动合同要放到档案里吗?

需要,一般劳动合同中会有规定: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乙方档案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除档案外,录取通知书,职工登记表,转正定级表等都应放入档案,同时,这些也能证明自己的工作经历。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法律分析

(一)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二)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没有只享受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受劳动权利的。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三)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四)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成立。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给付劳动报酬,不能无偿使用劳动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五)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社会保险条款,同时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有关福利待遇条款,而这些条款往往涉及第三人物质利益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需要档案吗?

劳动合同一般是要存入人事档案的,法律上对这个问题并没有什么强制性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二条

按照国家规定应当形成档案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档案工作责任制,依法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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