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律师网 律师文集 解除劳动合同后需要办理什么(解除劳动合同需要?)

解除劳动合同后需要办理什么(解除劳动合同需要?)

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后还需办理哪些手续?

一、 劳动合同 解除终止后还需办理哪些手续? 用人单位应与员工签订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之后为员工办理停保手续,并协助员工进行保险转移。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 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 社会保险 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劳动合同期限 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到期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如用人单位在 劳动合同终止 前未履行提前三十日通知义务而终止劳动合同的,不影响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法律效力,但用人单位应以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日平均 工资 为计算标准,按照每延迟通知一日,支付劳动者一日工资的 赔偿金 。 二、单位 解除劳动合同 的程序是怎样的? 1、过失性辞退 (1)通知工会:用人部门/人力资源科将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通知工会。由工会提出意见,在研究工会的意见后做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2)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 (3)结算薪资: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 (4)劳动 合同解除 :工作交接完成并结清薪资后,劳动合同即时解除; (5)出具 离职证明 :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6)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原电子档案以及员工过失的 证据 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2、无过失性辞退 (1)通知工会:用人部门/人力资源科将 解除合同 的理由通知工会。由工会提出意见,在研究工会的意见后做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2)提前通知:人力资源科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3)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 (4)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和经济补偿; (5)劳动合同解除:工作交接完成并结清薪资和经济补偿后,劳动合同即时解除; (6)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及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综上所述,劳动 合同到期 后,双方不想续签的,可以解除合同,终结 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解除后,单位出具解除证明,之后办理 社保 及档案转移手续。单位人事部门安排对工作交接,结清工资报酬。如果涉及到经济补偿,也应该在出具解除证明的时候给员工。

提交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后需要办理的手续

【法律分析】

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合法行为,劳动者不承担任何责任。相反,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则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有可能是违法行为,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要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需办理如下手续:1、及时结算工资、经济补偿金。2、工作、业务的交接。3、员工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4、清理债权债务关系。5、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 证明书应该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者解除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书中客观的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终止劳动合同要办理以下手续:1、劳动者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和《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待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2、由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通知您的部门领导安排工作交接。3、劳动者离职需要按《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亮世接单》内容依次交接,在财务部结清金额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4、劳动者的工资中涉及保险的,由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5、人力资源部统计劳动者的工资,报上级领导批示,到工资结算日发放将要离职的劳动者的工资。6、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给劳动者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至此,劳动者的离职手续宣告完成。【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备滚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解除劳动合同后怎么办

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要注意,必须获得经济补偿,还有失业金补贴。办理手续手续后,要拿到离职证明、社保手册、医疗保险缴纳单,然后,先到劳动局办理失业证注册失业;才能到人社局办理社保转接,就可以自己缴纳社保费用。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配合办理档案社保等迁移手续,有新工作单位的,可以将档案社保等转移至新单位,没有新单位的,一般当地人才市场会提供暂时接收的手续,对于解除劳动合同后怎么办可以咨询一下。入职新单位一般都会要求提供离职证明,在离职的时候,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开具离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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