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律师网 律师文集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多少(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多少钱)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多少(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多少钱)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多少?

《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者要求继续 履行劳动合同 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 不能继续履行 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 支付赔偿金 。 经济性补偿金的标准是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满六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的工资,87条规定的赔偿金是经济性补偿金的双倍。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被迫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的 赔偿标准 是什么? 《 劳动合同法 》对支付经济赔偿的情形和标准进行了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 的; (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 劳动合同 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 终止劳动合同 的; (7)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 工资 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 合同解除 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什么情况属于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需要赔偿 经济补偿金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 社会保险 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 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以上就是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的赔偿标准相关内容,当用人单位强行的要与我们解除劳动合同时,我们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实际情况对我们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的赔偿的,但是也不是所有用人单位单方面的对我们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我们都可以要求赔偿的。

被迫离职的赔偿金怎么算?

被迫离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这里的赔偿金就是2n

两者的区别:

离职性质不同。

2n意为着双倍补偿,原因在于公司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的。

n意味着双方有主观、客观原因导致的离职,属于正常经济补偿。

包括:

1、双方协商离职;

2、无过错解雇;

3、经济性裁员;

4、企业违法导致员工主动离职;

5、非劳动者原因导致合同终止;

6、企业事实单方面终止合同。

n+1,其中的+1就是所谓的代通知金,提前30天通知就不用支付,如果没有提前30天通知,那么就需要支付这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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