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律师网 律师文集 劳动合同未到期转签第三方的法律效果(劳动合同未解除转签到第三方)

劳动合同未到期转签第三方的法律效果(劳动合同未解除转签到第三方)

劳动合同被转到第三方是否违法

用人单位未经当事人委托或授权,无权擅自将用工关系转移。单位在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转移劳动关系则是非法的。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请仲裁,诉求撤销原合同,以及相关赔偿。

法律分析

如果用人单位将劳动合同转移给第三方的话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未经当事人委托或授权,无权擅自将用工关系转移,并且员工可以要求公司进行赔偿。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按半年算,满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算。劳动者本人对单位的工作关系和劳动义务,既不属于物权也不属于债权。单位和当事人从法律地位上平等的,如果,只是劳动合同到期,或正常合法的裁员,那么你的离职则无可非议。但是,单位在违背你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转移劳动关系则是非法的。劳动合同转到第三方你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请仲裁,诉求撤销原合同,以及相关赔偿。所以,用人单位未经当事人授权或委托,无权擅自将用工关系进行转移,如果用人单位将劳动合同转移给第三方的话是不合法的,并且员工可以要求公司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六条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用人单位在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将员工转让给第三方,应该怎样赔偿。

转签劳动合同第三方是不合法的,是可以拒绝的。如果现在公司已经解除了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分析

转签劳动合同第三方是不合法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协商将用工关系转移到第三方的,是违法行为,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应当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用人单位未经当事人委托或授权,无权擅自将用工关系转移。这个很好理解,话说难听点,劳动者本人对单位的工作关系和劳动义务,既不属于物权也债权。单位和当事人从法律地位上平等的,如果,只是劳动合同到期,或正常合法的裁员,那么你的离职则无可非议。但是,单位在违背你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转移劳动关系则是非法的。劳动合同转到第三方你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请仲裁,诉求撤销原合同,以及相关赔偿。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六十六条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与公司签的合同未到期,公司又让我与第三方签合同 合法吗

不合法。原劳动合同还未解除,不能再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与第三方公司签合同意思是公司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公司再委派到现单位,即现单位是实际用工方,由此形成了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的三方。

法律分析

如果跟第三方签署劳动合同,需要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解除,建立新的劳动关系。与公司签的合同未到期,公司又让劳动者与第三方签合同,是公司委托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拒绝,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可以明确拒绝。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合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这既是对合同主体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有助于提高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因为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有利于稳定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原劳动合同未到期,又转到第三方签合同,我不签有赔偿吗

原劳动合同未到期,又转到第三方签合同,不签有赔偿。

用人单位未经当事人委托或授权,无权擅自将用工关系转移。劳动者本人对单位的工作关系和劳动义务,既不属于物权也债权。

单位和当事人从法律地位上平等的,如果只是劳动合同到期,或正常合法的裁员,那么则无可非议。

单位在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转移劳动关系则是非法的。劳动合同转到第三方,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部门投爽或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请仲裁,诉求撤销原合同,以及相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第九十七条 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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