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律师网 律师文集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怎么算)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怎么算)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按照如下处理:

一、劳动合同没有到期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这就违约了,需要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违约的相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对方违约金,然后解除合同。一句话,由违约方支付对方违约金。

二、公司单方面无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由公司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支付给被辞退的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每一年计算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的赔偿金给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

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赔偿标准

法律分析: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单方违约怎么赔偿金是如何赔的?

劳动合同 单方违约怎么 赔偿金 是如何赔的? 用人单位按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 的,按照《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 工资 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 合同解除 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违约金 与赔偿金一样吗 劳动合同违约金和赔偿金都是违反劳动合同所应当承担的责任,两者之间的区别: 1、是否写进合同。 违约金 是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时,只要合同中写进了违约金条款,那么一方当事人违约后就要按照合同中该条款的约定给付违约金。而赔偿金的给付是按照实际造成的程度来进行的,无论合同中有无相应的条款。 2、是否造成实际损失。由于支付违约金的条件是违约方有违约的事实,而不论对方是否存在损失,因而使违约金在功能上具有了惩罚的性质。而支付赔偿金的前提条件不仅是劳动者有违约的事实,更重要的判断依据是要有实际损失,赔偿金通常具有补偿的性质。 3、数额与实际损失的关系不同。由于违约金是事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因而实际发生的损失可能与约定的数额可能不一致,而赔偿金是完全根据实际损失的大小来确定的。 4、是否适用等分原则。违约金不与实际损失相联系,只 要约 定符合一般的社会标准和劳动者的承受能力。而赔偿金是与实际损失相一致的,尤其是在给予劳动者特殊福利待遇并约定服务期的情况下,用人单位的实际损失随劳动者的服务年限而下降,因此应当逐年递减。 劳动 合同违约 有什么特点 (一)当事人实施了不履行劳动合同或不适当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即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去履行合同。诸如,用人单位未提供法定或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劳动者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等行为,都会直接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二)当事人主观上须有过错。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在主观上有过错,包括故意与过失两种心理状态。无论当事人出于故意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劳动合同条款,还是出于过失的心理状态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劳动合同条款,都应当承担 违约责任 。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法学界多数学者认为采用的是 过错责任 归责原则。 (三)责任承担的倾斜性。综观各国的劳动立法,出于对弱势方劳动者的保护,一般对用人单位承担违约责任规定了较多的条款和较重的违约责任,而对劳动者一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规定较轻较少。如《日本劳动标准法》,该法不仅在总则中原则性规定了雇主的若干禁止性条款:禁止雇主采取不平等待遇,强迫劳动,中间克扣,拒绝工人行使选举权等执行公共职务所需时间等;而且在“劳动合同”专章中又有若干条款对雇主的行为进行限制,视为违约行为且应承担法律责任。我国《 劳动法 》在第12章里,从第89条~第100条,以12个条款规定了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而对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仅以第102条的规定加以概括。 (四)违约责任承担形式的多样性和综合性。从我国现行劳动立法看,当事人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实施了不履行和不完全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承担的违约责任,包括行政责任、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这些责任的承担依据,散见于《劳动法》第12章“法律责任”,以及劳动部颁布的配套部门规章中。如《违反〈劳动法〉 行政处罚 办法》、《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办法》、《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等。由此可见,劳动合同违约责任形式同 其它合同 如加工、承揽、运输、保管等提供劳务的合同相比较,其承担方式是综合性的,一般 劳务合同 大多是承担民事(经济)责任,这也是劳动合同区别于其它具有劳动内容的劳务合同的一大特点。 综合上面所说的,在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用人单位如果出现了违约的情况,那么是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例来进行赔偿,赔偿的标准就要根据劳动者实际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情况来进行计算,所以,做错了事情肯定要承担应有的后果,这也是法律有规定的。

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赔偿的责任有哪些

员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约定服务期或者劳动者有严重违纪行为的,有可能会赔偿用人单位的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损失的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而不在劳动者,所以如果你要求劳动者赔偿就要举证证明损失的数额和因果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终止能承担哪些违约责任

一、劳动合同何时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了 劳动合同终止 的两种情况: 1、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 ,劳动合同即告终止。这主要是针对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而言的; 2、当事人约定的 合同终止的条件 出现,劳动合同也告终止。 这种情况既适用于有固定期限和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也适用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这种终止属于约定终止。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 劳动合同的期限 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劳动合同终止,意味着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劳动权利和义务关系已经结束,此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办理 终止劳动合同 的有关手续。 二、劳动合同终止如何 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可以约定两种形式,第一种赔偿损失的方法。即约定由违约一方赔偿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第二是约定违约金,采用这种方式应当注意根据职工一方承受能力来约定具体金额,不要出现显失公平的情形。另外,所谓的违约,不是一般性的违约,而是指比较严重的违约,造成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如职工违约离职,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合同等。 1、用人单位的违约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 经济补偿标准 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劳动者的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 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1)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2)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 变更劳动合同 的; (5)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中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

一、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在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用人单位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主要包括过错性辞退、非过错性辞退、经济性裁员三种情形。 1、过错性辞退 (1) 概要 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 用人单位无须支付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的 经济补偿金 。 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 违约金 条款的,劳动者须支付违约金。 (2)适用情形 在 试用期 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 劳动关系 ,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 劳动合同 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 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非过错性辞退 (1)概要 即劳动者本人无过错,但由于主客观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后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具有严格的限制。 具体是指: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 工资 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1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2)适用类型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 合同订立 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注意以上每个条件之间的先后顺序关系) 3、经济性裁员 (1)概要 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为降低劳动成本,改善经营管理,因经济或技术等原因一次裁减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以上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劳动者。 经济性裁员具有严格的条件和程序限制,用人单位裁员时必须遵守规定。 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2)适用情形 依照 企业破产法 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3)裁员时应优先留用的人员 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与本单位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的; 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 扶养 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4)裁员后重新招录的限制 用人单位依法裁减人员时,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5)经济性裁员的例外 即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依据第40条非过错性辞退和第41条经济性裁员的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从事接触 职业病 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 丧失劳动能力 的;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职工 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 退休年龄 不足5年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国的相关劳动法律规定。这类公司单方面裁员需要符合相应的条件才可以,如员工有过失、用人单位在30日前进行提前通知的,我国的用人单位可以进行相应的裁员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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