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的是什么?你知道吗
无论是新房买卖还是二手房买卖,签合同的时候我们都会注意到这样几个字“不可抗力”,那么不可抗力究竟指的是什么呢?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简单来说,不可抗力条款其实是一种免责条款。通常的解释是指在合同签订之后,不是由于合同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发生意外事件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推迟履行合同。
那么不可抗力究竟包括什么情况呢?
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地震等;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封锁等;
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等;
在买卖双方进行房屋交易时,合同中一般情况下都订有不可抗力条款,内容:
1、不可抗力的具体内容;
2、遭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事故报告和证明的期限以及方式;
3、遭遇不可抗力事故一方的责任范围具体内容:
1)如果因为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则应解除合同。
2)如果不可抗力只是暂时阻碍合同的履行,则一般采取延期履行的方式。
3)凡是发生不可抗力的事故,当事方已尽力采取补救措施但仍未能避免损失的情况下,可不负赔偿责任。
但是在不可抗力使用的过程中,大家还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无论合同中是否约定不可抗力条款,都不影响直接法律的规定;
2、不可抗力条款属于法定免责条款:
1)约定不可抗力条款如果小于法定范围,当事人仍可援用法律规定主张免责。
2)如果大于法定范围,超出部分应视为另外成立了免责条款。
3、一般情况不可抗力作为免责条款具有强制性,当事人不得约定将不可抗力排除在免责事由之外,但也有例外情况:
1)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2)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7-07,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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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中不可抗力都包括哪些?
不可抗力是一项免责条款,是指合同签订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控制、无法克服的意外事件(如战争、车祸等)或自然灾害(如地震、火灾、水灾等),以致合同当事人不能依约履行职责或不能如期履行职责,发生意外事件或遭受自然灾害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职责的责任或推迟履行职责。
不可抗力的特点:
1、不可抗力是当事人不能预见的事件。
2、不可抗力是当事人不能控制的事件。
3、不可抗力是独立于当事人意志和行为以外的事件。
4、不可抗力是阻碍合同履行的客观事件。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的是“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一方当事人才可行使单方解除权。
租房合同常见的无效霸王条款
一、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合理的方式要求在订立合同时采用足以引起对方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等特别标识,并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违反上述义务,导致对方没有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对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该条款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二、如果合同中出现不可抗力条款也应引起注意
不可抗力指在本协议签署后发生的、本协议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流行病,以及根据中国法律或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八条 【格式条款的解释】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