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律师网 律师文集 六级工伤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吗(工伤6级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六级工伤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吗(工伤6级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工伤后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 劳动合同法规定 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办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 ,即不能对劳动者使用提前通知解除和裁减人员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对于 劳动合同期满 终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二) 工伤保险条例 规定 1、劳动者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用人单位 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 保留劳动关系 ,退出工作岗位。 2、劳动者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关系 ,由 工伤保险基金 支付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次性伤残 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劳动者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公司能解除工伤员工的劳动合同吗

单位能否与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关系

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看,在职工无过错时,《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在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过需要满足具体的条件。

案例

【案情简介】:

王某与沈某为同一单位员工,一日王某先是骂了沈某一句,后又先用拳头打向沈某,沈某当时正手握扳手,在厮打中沈某将王某打成双臂粉碎性骨折,沈某因此承担了民事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王某被认定为工伤,依据该单位的规章制度,在单位滋事打架者,公司有权辞退,公司依据规章制度开除了王某。

【争议焦点】:

1、工伤职工能否被辞退?

2、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企业应支付停工期间的工资待遇,本案中王某能否要求公司支付停工留薪期间的待遇?

3、王某被认定为工伤四级时,王某已经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这时应该如何处理工伤待遇赔偿问题,法律依据何在?

【法律分析】

一、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同时《劳动法》第25条也有类似的规定。

上述规定,赋予了用人单位无限制的法定解除权,即只要劳动者符合上述情形时用人单位即可依法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本案中我们设定该公司的规章制度是依法制定的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该公司依据规章制度辞退王某,是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因此,在此种情况下我们可以认为用人单位解除与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关系是合法有效的。但是在王某被认定为工伤四级后,两个法律之间的冲突就会产生,因为,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是无权解除或终止1—6级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关系的。此时,应该维护劳动者的工伤救济权还是保护用人单位的法定解除权?

二、笔者认为从现行的法律规定来看应该保护用人单位的法定解除权,理由如下:

(一)用人单位的法定解除权规定在《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之中,两部法律的效力等级高于《工伤保险条例》。因此,依据《立法法》的冲突适用原则,应适用法律的规定,而不应该适用行政法规。

(二)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0条也规定:劳动法第25条为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即使存在《劳动法》第29条规定的情况(劳动法29条第一款: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之一的,用人单位也可以根据第25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从实务情况来看,一般而言,用人单位解除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情形仅发生在职工在单位打架而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下。此时工伤职工的民事救济权利并非完全缺失,往往由实际侵权的工人对其进行了民事赔偿。

三、停工留薪享有工伤待遇,需要符合一个最基本的前提性条件,即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是依然存在着的。此案中,用人单位已经合法的辞退了该员工,因此,王某无法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待遇。

工伤六级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么

法律主观:

一、 工伤 六个月了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停工留薪期 内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 劳动关系 。劳动者在本单位患 职业病 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 丧失劳动能力 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 试用期 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 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所以,如果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协商一致,或者工伤职工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行为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法定程序辞退工伤职工。 二、用人单位可以和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吗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 工资福利 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不得与处于停工留薪期内的工伤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 伤残 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由 工伤保险 基金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以及按月支付 伤残津贴 。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 医疗保险 费。工伤职工达到 退休年龄 并办理 退休 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 养老保险 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 六级伤残 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 社会保险 费。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 十级伤残 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 聘用合同 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综上,工伤职工中,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至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时止;五级、六级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可以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即用人单位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主动解除与工伤人员之间的 劳动合同 或裁减工伤人员。 综上所述,其实有规定劳动者工伤期间用人单位是不能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的,但是工伤之后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那么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是用人单位主动提出的 解除劳动关系 ,那么是需要赔偿劳动者相应的费用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伤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不可以

“工伤后用人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劳动者遭遇工伤后,公司强行解除劳动合同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工伤末鉴定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不能。在工伤鉴定结果没有出来之前,企业不得终止合同,即使合同期满,企业也应续约合同期限,续约到鉴定结果出来。如果职工工伤是一到四级,劳动合同就不能终止,要延续到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如果是五到六级,属于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要求续订劳动合同,企业必须续订等。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工伤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工伤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强行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双倍的补偿金。但如果劳动合同到期的,且不续订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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