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律师网 律师文集 因工伤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工伤 劳动合同终止)

因工伤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工伤 劳动合同终止)

员工工伤后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理?

一.员工 工伤 后 解除劳动合同 怎么办理? 1. 劳动法 规定,职工患 职业病 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 丧失劳动能力 的或者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也规定,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或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员工受了工伤,公司是不能随便辞退员工的。除非员工具有严重违法公司的规章制度等情形。若公司因为员工受工伤辞退的,公司需要给付补偿及赔偿。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 劳动合同 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 终止劳动合同 的;(七)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的其他情形。 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 赔偿金 。如果你本人不愿意 解除合同 ,公司应当给你安排适当的工作。待合同期满后公司可以将你辞退,并支付你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伤残 就业补助金。 综上所述:如果是员工本人想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向员工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是公司要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既可以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同时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赔偿

工伤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赔偿?

工伤认定后,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支付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工伤等级给予员工相应的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二)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可否解除劳动合同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在工伤期间解除劳动合同。依据我国法律停工留薪期内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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