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律师网 律师文集 劳动合同法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规定(劳动合同法 双倍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规定(劳动合同法 双倍补偿金)

劳动法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劳动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38条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也就是一倍。除劳动合同法38条之外的理由,劳动者提出解除,无经济补偿金。只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赔偿金的计算方法是合同解除前劳动者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乘以劳动者工龄的双倍,也就是经济补偿金的双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我们作为工作者都应该明白,如果我们直接被公司辞退,通常这种情况下,我们是可以得到一笔经济上的补偿金的,以下为大家分享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规定1

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规定2

一、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是怎样的

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38条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也就是一倍。除劳动合同法38条之外的理由,劳动者提出解除,无经济补偿金。只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赔偿金的计算方法是合同解除前劳动者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乘以劳动者工龄的双倍,也就是经济补偿金的双倍。

例如,农村的老张在城里某物业公司工作,月工资固定是4000元,在物业公司干了10年,如果单位无故辞退老张的话,就需要支付给老张经济赔偿金,计算方法是4000元*10*2=80000元,老张一次性可以拿到8万元的经济赔偿金。

二、劳动者拿到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具体下来,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未满时,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被解雇;如果说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五年,在第三年的时候,单位就解雇员工,那么就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2、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如果劳动者被诊断为职业病,单位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旦解除,就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主要特殊是劳动者患职业病。如果只是普通的病,在医疗期满之后,单位还是可以正常解除。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这是对女职工的特殊保护,此时不管劳动合同期限是不是已经届满,只要在这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都要支付经济赔偿金的。

4、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这里面,只要劳动者在医疗期内,也不论劳动合同期限是不是届满,单位都不能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就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三、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

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提高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但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3、由于劳动者的过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所述,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规定3

双倍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什么

解除劳动关系违反法律规定的,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即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关于劳动合同双倍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一、关于 劳动合同 双倍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劳动合同双倍赔偿的规定主要是《 劳动合同法 》第48、87条,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 赔偿金 。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 工资 作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 法规 定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 合同解除 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 经济赔偿金 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第一种:单位在 劳动合同期限 未满时, 解除劳动合同 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被解雇。 第二种:患 职业病 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 丧失劳动能力 的;如果劳动者被诊断为职业病,单位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旦解除,就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主要特殊是劳动者患职业病。如果只是普通的病,在医疗期满之后,单位还是可以正常解除。 第三种: 女职工 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这是对女职工的特殊保护,此时不管劳动合同期限是不是已经届满,只要在这三期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都要支付经济赔偿金的。 第四种: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这里面,只要劳动者在医疗期内,也不论劳动合同期限是不是届满,单位都不能单方 解除合同 ,否则就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中虽然有关于员工在单位中可以享受到的待遇约定,但是并不是说员工的权益就在合同之外没有任何的保护了,因为法律上对单位侵害员工的行为是有限制的规定的,如果单位存在违法的情节就必须向员工赔偿 双倍工资 基础。

经济补偿金双倍的规定

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也就是一倍。除劳动合同法38条之外的理由,劳动者提出解除,无经济补偿金。只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赔偿金的计算方法是合同解除前劳动者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乘以劳动者工龄的双倍,也就是经济补偿金的双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11627462@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上一篇
下一篇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0898-88881688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yw729748260@gmail.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