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律师网 律师文集 法律讲堂妹妹失踪之后,法律讲堂女儿失踪之后

法律讲堂妹妹失踪之后,法律讲堂女儿失踪之后

劳荣枝事件发生后,其二哥为何说\”怎么判刑都支持\”?

记者再次来到劳荣枝二哥劳先生的住处,这里仍然空无一人。\”得知妹妹的消息后,他就请年假离开了。\”劳先生公司的领导告诉记者。记者多方追寻,终于联系上了劳先生,他考虑再三,终于打开了话匣子。

劳荣枝二哥的诉说

\”她考上师范学校,是我们的骄傲,当时还是我挑着被子送她上学的。\”劳先生说,妹妹失踪20年后,他首次看到妹妹的身影,是被捕的网络视频。劳师傅说,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是妹妹吗?20多年前的身影和现在的\”陌生\”身影重叠,劳师傅说,妹妹当年的做法,他似乎有了答案。

可是一提起劳荣枝目前在网络上的\”女魔头\”形象,劳师傅平静了一下,叹口气说,这20年来无论他怎么想淡忘这些,可自从他得知劳荣枝在厦门落网的消息后,心里又沉重起来。\”我在油库工作,平常我就喜欢工作,不喜欢请假。\”劳先生说,妹妹的消息传来,让他破天荒请了个年假。

很多市民将劳荣枝20年前的追逃照片和现在的形象进行对比,认为她变化不大。\”怎么变化不大?\”劳先生声音大了起来,在他眼里,妹妹20多年前和现在相比,简直天差地别。\”经过事情,人会变得。\”劳师傅又叹了口气。

劳荣枝家庭环境

劳先生介绍,他兄弟姐妹共5个人,小时候家里很苦。父母亲以前在江边开荒,后来招工到了石油公司。在劳先生的印象中,家里几乎没有买过菜,都是自己种菜,有时在江里捕鱼吃。劳先生说,他最喜欢吃的就是自己家种的菠菜。劳先生说,父亲患病走后,大哥不怎么问事,家里的事情都在他的身上,这些年来包括妹妹的事情,都压在他身上。母亲现在也是胆结石,经常疼得满身大汗晕过去。

劳荣枝的性格

劳先生说,他们一家人都不太愿意外出主动和别人交往,妹妹从小就在这样的家里,也不主动外出,连找同伴玩的情况都很少见。

\”我记得妹妹有个好朋友,是个姓孙的女孩子,也是我们家属区的。\”劳先生说,一般来说,女孩子要好,相互串门是正常的事情,可妹妹就是天天在家,不出去。\”在家里她相当老实,相当乖巧。\”劳先生说,妹妹不会主动去同学家,姓孙的女同学只能到他们家里玩,有时候就住在他家。

\”我大哥典型地遗传了我父亲的性格,不喜欢外出,也不怎么会为人处事。\”劳先生说,所以,家里里里外外的事,全压在他身上。为了减轻家人的负担,他在17岁去当兵了,那年他妹妹11岁。

劳荣枝的学业成就

\”我走的时候,妹妹在我们厂的子弟学校读书。\”劳先生说,当时妹妹是兄妹5个中成绩最好的,也在厂区出名了。在当时,考上一个中专,比考上一个高中更加让人自豪。劳先生说,他就希望妹妹能考上师范类的中专,妹妹也答应了。当他从广西当兵请探亲假回来时,妹妹已经考上了九江的师范中专。

\”在子弟学校读书都能考上师范中专。\”劳先生说,这成了周围居民的\”美谈\”。劳先生回忆到这里,眼睛里都有了神采。他说,当时妹妹去读书所有的手续,都是他一个人去办下来的。妹妹去中专的那一天,是他挑着被子送妹妹到校园。\”那时候,我把家里舍不得吃的东西都攒下来塞给了她。\”劳先生说,妹妹不怎么和外界接触,从家里到厂子弟学校,再到中专,环境都很单纯。

劳荣枝的变化起因:妹妹\”停薪留职\”与家人冲突

这样一个单纯的妹妹是如何变化的,一切要从他们家发生的一次争执说起。\”这也是我印象里,唯一一次我和妹妹争执的事情了。\”劳先生说。妹妹在幼师读了3年后,就回到厂子弟学校当老师,这在当时是厂区人们都羡慕的铁饭碗。这个时候,正是厂区接受市场化潮流的时候。\”那时候周围好多女的都到外边当女导游去了,连我都知道,到外面能赚到钱。\”劳先生说,妹妹进入学校不久之后,有一天突然回到家里,提出自己要\”停薪留职\”。

劳荣枝突然提出的这个想法,让劳先生和家人都懵了,他们怎么也不理解她的想法,双方激烈地吵了起来。劳先生说,这时他才知道,妹妹在外面接触了当地有名的社会混子。劳先生说,当时家里贫困,他学识不高,妹妹在他眼中是高知识分子,所以他内心里不敢打听妹妹是怎么认识这些人的。

劳荣枝遇人不淑

劳先生说,等多年后她男友落网,他才从报纸上得知,妹妹和男友在一个朋友婚礼上认识,男友骑摩托带妹妹回家,少女单纯崇拜让她\”沦陷\”了。20多年过去,劳先生逐渐觉得,这里面可能还有更深的原因,那就是妹妹\”停薪留职\”的动机。劳先生说,那时候厂里外的人都想下海赚钱,是这种心态,让涉世不深的妹妹不顾一切了。

血浓于水,但怎么判刑都支持

劳先生介绍,自从得知妹妹出事之后,他在平常生活中不提妹妹的事,其实他一直想知道妹妹的消息。当她男友在合肥被捕的消息传来后,他每天都要看报纸电视,期待媒体能多刊发一些关于这方面的信息。他全程看了电视上关于这一切的视频。\”从视频上看,男友应该是喜欢妹妹的,他承认妹妹没有参与事件,没让妹妹动手。\”劳先生说道,可他俩的行为,也成为家人心中的一个\”结\”。

劳先生说,劳荣枝是他的亲妹妹,血浓于水,这情感是没法斩断的。可是他也知道,\”不管她动不动手,怎么判也是罪有应得。一个社会也要讲求公平,虽然刚刚出来没有什么社会经验,但已经成年,也要承担责任。\”劳先生说,对于法律的事情,他们一家人都遵守。劳先生说,有时候他也幻想,妹妹会不会被判缓刑?

劳荣枝想最后看一眼家人

劳先生说,妹妹劳荣枝在厦门落网,他得知消息后,就和哥哥、三妹、四妹通知了一下。大家一直致决定,不能把这个消息透露给老母亲。\”我母亲今年79岁了。\”劳先生说,老母亲一辈子操劳,如果儿女有点风吹草动她就担惊受怕。劳先生说,如今,母亲年龄也大了,现在经常把他和老大弄混,母亲外出的时候,经常把钥匙、手机弄丢了,有时连身上的衣服都弄丢了。因此,当妹妹的消息传来,他们一家人连夜把老母亲安顿到别的地方,不让老母亲知道任何信息。

劳荣枝落网后不久,警方上门找到了他们,替他们拍了一段家人的视频。警官跟我说,妹妹提个要求,想看看家人。如今,警官应该把视频传给妹妹了,他一直感激着这个警官。

法律讲堂失踪的亲人在那里

被杀害了。

在《法律讲堂(生活版)》 2016年10月13日这期里说道失踪的亲人别被小儿子王强杀害了 ,在北方某县的一个村庄,有一户人家从1993年到2003年十年间,家里三口人丈夫王富德,大儿子二儿子相继莫名其妙地失踪,一家五口人只剩下了两个人,也就是小儿子王强和他的妈妈李桂芬,然而在2003年母亲也离奇失踪。经过警方的侦查走访,王强交代了自己先后杀害几人的原因和经过,理由令人心惊胆战。而他异于常人的表现背后却是家人关心的缺失,导致他精神失常,最终错杀家人。

《法律讲堂》生活版是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的一档法律知识类栏目,是服务当下的国家立法、普法,实用性强,秉承服务公民的实际生活需求、启迪生活智慧的节目制作理念,传播的是实用的法律知识,告诉观众遇到事情该怎么办,解决的途径有哪些,对现实生活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法律讲堂(生活版)》《失踪的女孩》中涉及到的法律知识有哪些?

一名就读旅游学院的女孩婷婷突然失踪,可是某周末下午一点多婷婷回到宿舍后并未离开过,民警展开地毯式搜索没有任何线索。监控发现一辆可疑车辆,车主是学生家长,出乎意料的是就是这位家长带着婷婷离开的学校,可是婷婷离开后的去向无人知晓。之后又有两名学生失踪,警方通过侦讯手段在娱乐城找到另两名学生,她们是被一个叫“王子”的网友拐骗过来做三陪,婷婷因为拒绝被暴打。警方通过“王子”这条线索找到了婷婷,婷婷交待是她配合王子把其他两个女孩拐骗出来的。

法律大讲堂法律相关知识

强迫卖淫罪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三)强迫多人卖淫或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四)强奸后迫使卖淫的;(五)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的若于问题的解答》(199.12.11 法发 〔1992]42号)怎样理解《决定》第二条第(三)项关于“强奸后迫使卖 淫”的规定?

《决定》第二条第(三)项规定的“强奸后迫使卖淫”,是指强奸行为与强迫他人卖淫的行为有联系,是强迫他人卖淫的法定从重情节。因此,只定强迫他人卖淫罪即可。如果强奸行为与强迫他人卖淫的行为之间没有联系,则应当分别定罪,实行并罚。

哪些是组织他人卖淫罪、强迫他人卖淫罪中“情节特别严重”的行为?

《决定》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组织他人卖淫罪中的“情节特别严重”,主要是指组织他人卖淫的首要分子情节特别严重的;组织他人卖淫手段特别恶劣的;对被组织卖淫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组织多人多次卖淫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的,等等。

《决定》第二条所列四项情形中特别严重的情节。在具体执行中,不应在这四项情形之外扩大范围。

拐卖妇女儿童罪:

《解释》明确,对婴幼儿采取欺骗、利诱等手段使其脱离监护人或者看护人的,视为刑法规定的“偷盗婴幼儿”。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单位的工作人员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将诊疗、护理、抚养的儿童出卖给他人的,以拐卖儿童罪论处。

《解释》规定,以介绍婚姻为名,采取非法扣押身份证件、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或者利用妇女人地生疏、语言不通、孤立无援等境况,违背妇女意志,将其出卖给他人的,应当以拐卖妇女罪追究刑事责任。以介绍婚姻为名,与被介绍妇女串通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的,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对解救被拐儿童进行阻碍的行为,《解释》也进行了明确,规定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排查来历不明儿童或者进行解救时,将所收买的儿童藏匿、转移或者实施其他妨碍解救行为,经说服教育仍不配合的,属于刑法规定的“阻碍对其进行解救”。

《决定》第二条所列四项情形中特别严重的情节。在具体执行中,不应在这四项情形之外扩大范围。

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的相关法规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八条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九条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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