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律师网 律师文集 劳动合同法社保补缴的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那一条规定必须为劳动者补缴社保的)

劳动合同法社保补缴的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那一条规定必须为劳动者补缴社保的)

社保补缴时效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现代社会,由于人们的工作是频繁进行变换的,所以很多人 社会保险 缴纳都会中断,毕竟社会保险的缴纳它是由用人单位来进行的,当然在缴纳中断的话,他是可以进行补缴的,因此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 社保 补缴时效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社保补缴时效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根据《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二、补交社保的流程 1、受理(初审):窗口受理人当场审查提交材料是否齐全,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出具初审意见,报复核。 2、核准(审批):审批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核准决定并预录。 补交社保的材料 《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一份; 《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一式二份盖公章; 《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一式三份盖公章; 《基本 医疗保险 基金补缴情况表》一式二份盖公章; 《社会保险补缴申请表》一份盖公章; 《 劳动合同 》复印件一份盖公章; 补缴期间发放 工资 的原始凭证复印件(即工资表)盖公章和财务章; 员工补缴当月 个人所得税 记录(地税打印)盖公章财务章。 社保政策是最多可以补交两年,意思是从补交的月份开始像前推算(是按补交的时间段来计算,不是按累计月份计算。例如:10年4月-09年4月的任意的一个时间段,都是按一年来计算。如10年4月-09年的3月到08年的4月任意一个时间段都是按两年来计算,只单独补交08年9月这也是按两年来计算)。 因购买楼房所需贷款而补交5年社保的,需要注意是否可以在社保中心那里查询到数据,如果可以查询到就可以办理补交,如果查询不到,贷款还是不会被批复的。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社会保险如果中断的话,那么用人单位在接收劳动者用工之日起的30天之内,应当进行社会保险的申请办理,具体的时间规定,根据企业具体情况来进行决定,也可以咨询下 律师 。

之前的社保可以补缴吗

【法律分析】:原则上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 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如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一般可要求其补缴用人单位不交保险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 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四十七条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向单位主张: 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3,如果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一年的时效)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吗, 补缴社保费的条件是什么

可以要求补偿。1、劳动者是否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用人单位有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在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补缴。但由于政策的原因,目前北京地区农业户口的社会保险无法补缴。在此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养老保险赔偿,赔偿数额的确定可参照《农民合同制职工参加北京市养老、失业保险暂行办法》(京劳险发[1999]99号)和《北京市农民工养老保险暂行办法》(京劳社养发[2001]125号)的规定。2、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辞职后能否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因此,如果劳动者因为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而主动辞职的,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在本案中,虽然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但由于劳动者辞职的原因并不是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以其他原因辞职后再以此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在司法实践中很难得到支持。

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单位要求补缴社保和经济补偿,法律依据是什么

可以要求补缴社保和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补偿的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按照《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于与劳动者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后三十天内公司就应该给其缴纳社保。

我国《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别,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聚聚承担该项法定义务。按照《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如果公司不给交社保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者社保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社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转正后补缴试用期社保如何补

法律分析:如果员工在试用期期间,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做了用工备案,就可以补缴试用期的社保。试用期即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如果试用期不缴纳,属于违法行为,除需要按法律规定补缴外,还应当支付滞纳金。应该补缴。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既然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限的范围,员工就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等。如果单位没有在职工试用期期间缴纳社会保险,可以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之后为职工补缴。单位不缴纳社保,处罚如下:

1、责令限期缴纳。即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在一定期限内全部缴清费用;

2、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的数额为每逾期一日加收所欠款额的2%;

3、对欠缴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以1000元以上10000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11627462@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上一篇
下一篇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0898-88881688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yw729748260@gmail.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