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律师网 律师文集 员工说不干了就不干了有工资吗,不在公司干了不给工资

员工说不干了就不干了有工资吗,不在公司干了不给工资

员工说不干就不干了,工资怎么发?在

员工说不干就不干了,可以只发干了几天就是几天的工资,而且不用进行赔偿的,因为这是员工自己的问题。

新员工入职10天,打电话说不干了就不来上班了,该不该给他发工资?

新员工入职10天,打电话说不干了就不来上班了,这种情况也是要给他开工资的,只要过了试岗期,那么在试用期间不管职工干了几天,都要给人家照常开工资的,这也是对员工的一种尊重。但小编建议大家不要做那么不负责任的员工,既然已经在试用期了,那么无论你是继续干还是不干,都要给公司一个交代和说法,不能随便打一个电话就不去公司了,最起码要到公司交接一下,这样公司才会乐意付给你这几天的薪水。

员工入职十天却突然说不干了,公司应当支付员工应有的薪水

现在年轻职工的确是很霸气的,干着好好的,结果说不来就不来了,离职连公司都不去,而是直接拿着一个手机打个电话就敷衍了事了,话说如果小编是公司的人,也会觉得你这么做很过分,公司雇佣你,都是看重你了,那么即便你想要干了十天就不干了,也要去公司和领导和hr说明白原因,领导不挽留那么你就可以走了,如果领导让你交接,也没有办法。关于公司是否支付你这十天的薪水,那真是要看公司领导的心情,但只要你的交接环节都是很完满 ,那么人家就没有不给你开支的理由。

员工干了十天就不干了,要给公司一个交代

现在职场上,入职离职很正常,但一定要守公司的规则,不要说不去就不去了,公司是一个集体,不可能惯着你耍脾气,如果公司看你交接过程不完整,就不给你开这十天的薪水,这也合情合理。所以,小编建议大家要对一份工作负责,只要已经入职,不管你适不适合这份工作,都要掌握一个度,在试岗期内,你就要了解公司和工作任务,如果真的不适合,就要在试岗期提出离职,这样公司也不会为难,因为试岗期公司不支付员工薪水。

现在工作都很少,所以你要和每一家公司打好关系,不要弄得太僵,或许未来还会合作呢。

员工说不干就不干了,工资怎么发?

不给工资合理合情不合《劳动法》;给工资是有关公司人性化管理和做人格局。

我在木制品行业从事管理工作多年,在传统手工密集劳动的企业,员工流量特别大:对工作环境不适应,有气味和粉尘;对岗位不胜任,不能做着;对工资待遇不满;不能上夜班的,不愿意加班等等。

很多企业面对这些情况,都会对新员工入厂前有一个试用期的管理制度,目的还是希望留住员工,维持工厂正常生产。

有些公司的做法过于极端,为此经常发生纠纷,甚至是严重的群体事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和给公司带来负面效应,这些当引以为戒。

我从两个方面来谈:

一,作为现代企业的公司老板和人事部门主管,必须具备这种认知;

1.企业用工和应聘者之间的双向选择必须公正,对等 合法。要在劳动法的基础上制定相对应的管理制度。

2.公司不会因为支付几天的工资而影响发展,员工也不会因为几天的工资就活不下去。这里有一个情理在里面。你的所做所为,就是公司的文化体现和形象的树立。

在当今人人都是自媒体的年代,老板要认识到你面对的不再是一个单独的员工个人,还有正在公司工作的员工,还有员工的家人,朋友,亲戚,还有社会人民大众。

研究生在奔驰4S店哭诉维权的新闻就是最好的事例。

3.我们大多私人企业的文化就是老板个人的文化,公司的处理问题的态度和方式,也反映老板为人处世做事的心态。

吃亏是福,你吃亏了,多付出了,你就是施与者,站在道义和人情的主动地位。才更有话语权。

都懂做生意,搞经营,社交办事,人脉关系很重要。公司的老板的人脉不仅仅是客户,银行,供应商,政府部门,朋友亲戚,请记住,还有从你公司辞职的员工,都是你的人脉。

我现在的公司在这个方面还是做的比较到位的:

1.规定新员工进厂试用期一个星期。主要是和老员工学习接受岗位技能培训。

2.干满一个星期考核合格后上岗,和老员工一起享受计件工资待遇,多劳多得。

3.新员工在试用期按照当地工资水平发放,一个星期内员工不适应辞职的,不需要赔偿公司培训费,可以根据出勤天数根据当地工资平均水平当天结算工资。

有关劳动法的内容:1、依据劳动部印发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应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

干三天说不干就不干有没有工资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关系,对于自己辞职的情况,用工单位可以不给予经济补偿,但是仍然应该按照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实际工作的天数支付相应的工资。用工单位不能因为劳动者仅仅试工了几天或者自己辞职为由拒绝支付或者克扣劳动者的工资。这表明,无论是试用期是三天、一天还是一个月就不干了,用工单位还是必须支付工资。试用期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如果用工单位无法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便随意辞退劳动者,则是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关系,此时用工单位还需要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另外,如果用工单位不支付试用期的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好属于自己的劳动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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