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律师网 律师文集 父母宅基地房屋拆迁分家析产(父母的宅基地分户)

父母宅基地房屋拆迁分家析产(父母的宅基地分户)

宅基地分家析产纠纷如何处理

1、农户之间发生宅基地权属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尊重历史,相互谦让,协商解决问题。2、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到当地乡(镇)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受理机关提出处理申请。3、如果乡镇不受理,当事人双方可直接向县政府或国土局申请,若符合受理条件,可指定受理或直接受理。受理机关对受理的宅基地权属争议,可先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4、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处理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后30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宅基地析产是什么意思

问题一:农村宅基地析产问题 1、可以起诉,估计赢的可能性非常小。

2、本身分家就是多年前的事,并且当时口头约定。具体情况估计没有直接证据,所以现在扯皮。

3、老宅基那是相当大,分过后还超标,按说分家都是村集体另行批划宅基地,你们明显没有进行,但基本获得了村集体的默许,所以才有后来的土地证使用证和房产证的,所以类似于重新确权了,现在的现状成了兄弟从村集体分别获取了宅基地的情形,所以弟弟主张权利,很难获得支持。

希望对你有帮助。

问题二:法院审理农村房屋析产时,是只析产房屋,还是连房屋下的宅基地一起析产?不是说宅基地是集体的吗?这个可 你好:

对于农村房屋有其特殊性,因为他是集体土地,土地性质为划拨。所以法院在办理房屋析产时,是只对房屋进行析产。所谓析产,前提是在共有产权的情况下,共有人进行分割。析产后,对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分割。所以农村房屋与土地的关系是:地随房走,这个“地”只有使用权。当然,法院是依据法律规定对房屋进行析产的,所以,对上述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过户不存在“非法转让”这么一说。经过法院析产后,如果上述房屋涉及拆迁的时候, *** 部门会依据我国拆迁相关规定来补偿相关费用。

如果上述甲(城镇居民)、乙(本村村民)两人,经过法院析产后,均可以取得上述房屋的所有权。不受“城镇居民”、“本村村民”等限制。

以上供参考

问题三:宅基地房屋如何进行分家析产 最近收集到成都高新区国土局制作的新旧两种版本,旧版本是有户主姓名、家庭人口数、其中工干人数、住址、房屋结构、间数、建筑面积的内容;此版本没有具体家庭成员的姓名,仅能说明有多少家庭成员共同享有宅基地使用权。一旦非户主的家庭成员作为原告要求析产时,还需要首先查明要求人是否为使用证中所包括的共同使用人,实践中可以同期的户口或 *** 相关部门的证明予以佐证,如果无法查明证书上的成员有哪些或无法证明原告系证书中指称的家庭人口之一,只能以原告证据不足而予以驳回。

新版本内容有户主姓名、总人数、住址、家庭成员姓名、房屋结构、间数、建筑面积、房屋四至界限。根据该版证书直接能够判定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人员,并根据房地不可分的原则进行析产。

对于诉讼中实际测量的房屋面积与使用证上载明的面积不符的问题,笔者认为国土局向村民颁布《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证》是行使行政权的具体行政行为,法院在民事诉讼中没有义务对该行为进行审查。

析产时,法院应根据宅基地使用证上的面积进行分割,如果当事人诉请指向某一具体房间,需要测量的只是该房间面积。法院根据测量结果和应分得份额作出判决,该补偿的补偿。如果当事人仅要求确认份额,便无需测量。如果当事人对使用证上的面积不服,应当告知其向国土部门申请变更或提出行政诉讼。

问题四:对农村宅基地房屋进行析产,需要哪些材料? 大孙子有份额。嫁出去的女儿有继承权。但对于农村宅基地房屋,女儿已出嫁,且不为立基人,应不享有继承权。

问题五:城镇户口可对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进行析产吗? 5分 一般来讲,拆迁是按户口上的人口来确定房屋分配。

如果你的户口不在集体户,户口因工作或婚姻关系已经迁走,那么拆迁是分配不到房屋补偿的。

如果你的户口是因上大学迁走,毕业后又从学校迁回而变成城镇户口的,但本质上户口还在集体,那么拆迁是可以分配到房屋补偿的。

这要看地方拆迁政策而定。

问题六:宅基地拆迁时,只有法院认定的析产协议才有效吗 法院在宅基地方面的职责是审理判决 *** 的审批是否合法,合法的话就可以执行 *** 决定,如果不合法会把违法行为反映到 *** 相关部门或者司法机关进行处理处罚。别整无关概念,析产没意思。拆迁是国土部门最后的执法机会了,存在的违法行为很难蒙混过关,利用房子违规违法使用宅基地是不可行的

问题七:分家析产的宅基地和我的宅基地有充突吗 一个家庭分家当然是弟兄们分家里全部的宅基地,谈不上一个人有没有宅基地,如果非得坚持,那也得看实际情况,另外就是因为有一户一地的规定,其就用不着参与分宅基地了

问题八:农村宅基地分家析产后可以办理房产证吗 分家结果交给村委会,而后村委会还得上报国土局重新审批宅基地使用权,这种情况一般在内部进行,都符合相关规定就都批准了,然后各自建立档案,宅基地这方面就是弄清了,给不给证件不要紧,群众不应该怀疑档案。群众最好不要违反法律规定分家,否则 *** 还得让重分

问题九:对农村宅基地房屋进行析产,需要哪些材料? 大孙子有份额。嫁出去的女儿有继承权。但对于农村宅基地房屋,女儿已出嫁,且不为立基人,应不享有继承权。

问题十:宅基地拆迁,父亲起诉分家析产 从法律上拆迁补偿是以签订补偿合同为准,如果补偿合同中有谁的份额,就是谁的。另外你与你父亲签订的合同也是有效的,应当按照合同履行。

现在宅基地分家析产需要房产证么

分户也叫分家析产,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后,从父母户口里面独立出去,自成一户。分户之前要先分家产,所以需要房产证。 宅基地分家析产需符合以下条件: 1、分家析产的子女须达到法定年龄,且农业户口。因土地征收、小集镇户籍制度改革而农转非的,且户口仍在原 集体经济组织 的,可参照农业户口人员进行分家析产。 2、分家析产的子女为儿子,且已婚的,另一方为农业户口的,且该农业户口人员无其它农村宅基地的,允许分家析产;另一方为非农户口的,且 非农业户口 人员未享受过实物分房,允许分家析产。 3、分家析产的子女为女儿的,若该户有儿子的,女儿不能分家析产;若该户无儿子的,有二女以上(包括二女)的,允许其中一个未婚女进行分家析产。 4、分家析产的子女为外嫁女的,其丈夫为农业户口的,不能进行分家析产;若其丈夫为非农业户口的,且其丈夫未享受过实物分房的,允许外嫁女进行分家析产。 5、分家析产的子女为离婚女的,其户口还在父母处,在离婚时未自动放弃宅基地,且其无其它农村宅基地的,允许离婚女进行分家析产。 6、分家析产的现有房屋现状需跟土地证宗地图一致,不一致的,不能进行分家析产。 7、有违章建筑的,自行消除后再办理分家析产。

父母名下宅基地已析产分户后动迁房产权父母有份吗

没有份。父母名下宅基地,拆迁款是属于父母的,已析产分户后,就不属于父母了,动迁房产权父母没有份。宅基地是家庭户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的土地,由于城镇住宅大多是房地产开发商建造的楼房故一般住户不涉及宅基地概念,现今的宅基地主要指农村宅基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农民集体成员所有。

农村父母房子拆迁,可以通过分家析产得到房子吗?

根据分家析产会获得宅基地所有权。农村村民建住房,应该合乎乡(镇)土地利用整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可占有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里闲置地。编写乡(镇)土地利用整体规划、村庄规划理应综合并科学安排宅基地商业用地,改进农村村民居住条件和条件。

农村村民居住用地,由乡(镇)市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在其中,涉及到占有农业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申请办理审批手续。法律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有有着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州、市辖区要求标准的。农村村民一户只有有着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州、市辖区要求标准的。

我国容许入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规自行有偿服务撤出宅基地,激励农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组员做大做强运用闲置不用宅基地和闲置住房。宅基地一般依村民的申请获得,依据家庭主要成员人数确定宅基地总面积。村民因完婚或者其他原因单独立户另过,申请办理一处一个新的宅基地,于原有的宅基地便不再具有支配权。

不难看出“户”的概念在宅基地相关法律法规关系中尤为重要,“户”它的存在是依赖于宅基地所有权存续的,农民中只要是有组员存有,宅基地所有权就自然续存,户员迁移或是身亡可能造成宅基地的面积被削减,但宅基地所有权不容易损毁。我国是一个典型性地少人多的我国,土壤资源极其焦虑不安,能够用以住房建设的宅基地网络资源更加焦虑不安,因此土地法明文规定,一户只有有着一处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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