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公摊面积怎么算
公摊面积算法总体公式:分摊面积=各单元的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分摊系数=共有建筑面积总和/参加分摊的各单元的建筑面积总和);
高层公摊面积计算方法:公摊面积=建筑面积—实用面积(所谓的公摊系数,也就是房屋的得房率)。
公摊面积范围
1、各产权户的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配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为整幢建筑服务的共有房屋和管理房屋。
2、套(单元)与公共建筑空间之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扩展资料
开发商是不能直接测算公摊面积,必须委托给测绘部门独立测算、测绘部门向开发商出具测算报告后、开发商再告知购房者公摊比例是多少。
一般来说,普通的多层住宅楼在没有地下设备用房、没有底层商铺、底层架空的情况下,公摊系数大约在10%-15%;带电梯的小高层住宅,公摊系数大约在15%-20%。
高层住宅相对来说更高一些,大约在20%-25%。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合同上都注明房屋的公摊系数范围。房屋面积以房地产交易权属登记核心测绘部的测绘结果为准,房产证上标注的面积也以此为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屋公摊面积(计算公式)
拆迁安置房是否有公摊面积求答案
一般来说,普通的多层住宅楼在没有地下设备用房、没有底层商铺、底层架空的情况下,公摊的系数约在10%-15%;带电梯的小高层的住宅,公摊的系数约在15%-20%;高层的住宅相对更高一些,约在20%-25%。
公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各套 ( 单元 ) 的套内建筑面积乘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得到购房者的应合理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
公摊面积=建筑面积-实用面积
所谓的公摊系数,也就是房子的得房率。
得房率标准如下:
1、高层的塔楼住宅(75%——78%),公摊系数为(22%——25%)
2、高层的板楼住宅(78%——85%)
3、小高层的板楼住宅(85%——88%)
4、多层的住宅(88%——95%)
得房率=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 套内墙体面积 阳台面积)÷建筑面积
扩展资料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市片区开发建设的意见》规定:安置房为小高层、高层的,电梯及由电梯增加的走廊公摊面积不计入回迁安置面积。
《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暂行)》第二十五条:被征收住宅建筑面积公摊系数低于或等于15%的,按15%的公摊系数计算应补偿的住宅建筑面积,被征收住房建筑面积公摊系数高于15%的,按实际面积计算房屋补偿。
《安庆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征收住宅房屋实行产权调换的,应当根据产权调换房屋实际公摊系数计算产权调换房屋的建筑面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暂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拆迁安置房有没有公摊面积
有,建筑面积里面包含室内面积和公摊面积,国家征收房屋是以建筑面积为赔偿标准的,这是最根本的赔偿标准,地方法规有可能会有差别。这个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关于安置房的公摊面积国家规定标准
一般来说,普通的多层住宅楼在没有地下设备用房、没有底层商铺、底层架空的情况下,公摊的系数约在10%-15%;带电梯的小高层的住宅公摊的系数约在15%-20%;高层的住宅相对更高一些,约在20%-25%。对各套(单元)的套内建筑面积乘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得到购房者的应合理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建筑面积-实用面积,所谓的公摊系数,也就是房子的得房率。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