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律师网 律师风采 李庄案为什么不敢纠正,李庄案最后的结局

李庄案为什么不敢纠正,李庄案最后的结局

为什么重庆李庄案,检察机关要撤诉

另外有一份李庄对证人取证时的录像,证明当时并未引诱证人。

年,中国重庆市黑社会性质团伙主要嫌疑人龚刚模被起诉,原辩护律师为李庄。当地检察院怀疑李庄唆使嫌疑人及证人伪造证据,令嫌疑人谎称被警方刑讯逼供。检察院随后以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等罪名对其提起公诉。

法律分析:该案于2009年末2010年初进行了一审和二审,李庄二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11年4月进行了李庄遗漏罪行的审理,但最后因证据存疑,检方撤诉。李庄于2011年6月11日刑满出狱。

李庄案的社会反应

在重庆红刚律师事务所里,身为律所主任的朱红刚说,对李庄案,老律师们反映很激烈,他们感叹“生存环境太艰难”。“不管李庄是否有罪,这个案子,对刑辩律师是有警示意义的。

在重庆打黑被高度关注的背景下,李庄案引发的连锁反应,已超出了案件本身。

年,中国重庆市黑社会性质团伙主要嫌疑人龚刚模被起诉,原辩护律师为李庄。当地检察院怀疑李庄唆使嫌疑人及证人伪造证据,令嫌疑人谎称被警方刑讯逼供。检察院随后以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等罪名对其提起公诉。

记得当年司法部就李庄案搞警示教育时,引起多少律师同行腹诽。今日,李庄正在申诉,律师同行应该以实际行动支援,欢迎李庄重归律师队伍。

为啥说李庄案有那么多人帮他

1、李庄,原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09年11月,李庄接受委托,成为重庆市龚刚模涉黑案主要嫌疑人龚刚模的辩护人。当年12月,龚刚模向重庆市司法机关检举李庄,称李庄教唆他编造“被刑讯逼供”的虚假口供。

2、因为B起来在重庆黑打。为了政绩,打到一大批罪犯的同时也打到许多无辜或者罪名轻的人。李庄作为他们的辩护律师,就黑打的部分据理力争,这影响到勃起来打黑的形象,所以用刑讯逼供和栽赃陷害 构陷李庄。

3、第一,李庄这次涉及的案件是中央高度重视的涉黑案件。第二,作为律师作假证加上涉黑案件这是非常严重的问题,是对我国司法公正的一种挑衅。第三,作为第一个被处理的律师绝对引发社会高度关注。

李庄案为什么不能翻案

1、作为辩护人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李庄因被指控诱导、唆使其当事人、龚刚模编造证言、引诱证人作伪证等被提起公诉一案。

2、年11月,李庄接受委托,成为重庆市龚刚模涉黑案主要嫌疑人龚刚模的辩护人。当年12月,龚刚模向重庆市司法机关检举李庄,称李庄教唆他编造“被刑讯逼供”的虚假口供。随后,重庆市警方以涉嫌伪证罪为由逮捕李庄。

3、李庄在法庭上称:“我的行为,不仅不能证明我有罪,反而证明我是一名优秀的负责任的律师。”辩方的力量尤为强大,被告李庄本身就是一名经验丰富的律师,为他辩护的更是陈良宇案辩护律师高子程以及来自浙江的著名律师陈有西。

4、似乎江北区公安局试图以重罪吸收轻罪的方法来行使对李庄涉嫌妨害作证案的管辖。

5、不久前发生的李庄案,引起了全国媒体、网民、法律界的广泛关注,其焦点就是刑讯逼供。可以说刑讯逼供问题,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了。目前的科技水平与法律环境已具备了解决刑讯逼供问题的条件。

李庄案始末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说他对中国民主法治进程的推进具有重要…

1、李庄作为他们的辩护律师,就黑打的部分据理力争,这影响到勃起来打黑的形象,所以用刑讯逼供和栽赃陷害 构陷李庄。在博倒台后,这许多黑打内幕逐渐浮出水面,也让大家看到靠法制打黑的重要性。

2、年11月,李庄接受委托,成为重庆市龚刚模涉黑案主要嫌疑人龚刚模的辩护人。当年12月,龚刚模向重庆市司法机关检举李庄,称李庄教唆他编造“被刑讯逼供”的虚假口供。随后,重庆市警方以涉嫌伪证罪为由逮捕李庄。

3、这一刑事案件被称为李庄伪证案,俗称李庄案。该案被中国诸多媒体所报道,其关于法治、司法独立和程序正义、律师职业道德和人身权利、金钱利益和腐败、媒体“通稿”及更多内幕的争议,在社会上,特别是中国法律界引起了诸多讨论。

4、而当代中国的法制现代化发生于20世纪最后20年,这时的中国社会缺乏商品经济对民主法治意识的启蒙,更面对着政治、经济和法制飞速发展的世界。

对李庄案不是很了解,因此有几个疑问想问。

1、年11月,李庄接受委托,成为重庆市龚刚模涉黑案主要嫌疑人龚刚模的辩护人。当年12月,龚刚模向重庆市司法机关检举李庄,称李庄教唆他编造“被刑讯逼供”的虚假口供。随后,重庆市警方以涉嫌伪证罪为由逮捕李庄。

2、时左右,我们来到看守所,告知必须有专案组陪同才能会见,李庄当时就急了,指责看守所说律师会见不被监视监听,12月7日就要开庭了,案子已经进入审判阶段,你们公安无权限制律师会见,耽误开庭你们要负责等等。

3、年4月2日,江北区检察院将李庄涉嫌辩护人妨害作证罪起诉到江北区人民法院。 根据以上毫无疑问时间节点,辩护人对程序上提出如下意见: 一,江北区公安局无权管辖本案,本案从侦查开始程序上就违法。

4、李庄案审判长现状很好,仍然在重庆市江北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担当审判长,并没有职位调动。付鸣剑,男,法官,重庆市江北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李庄案审判长。

5、其次,我还关心时事,经常上网浏览新闻,比如关注一些社会的焦点案件:药家鑫故意杀人案、对李昌奎故意杀人、xx一案、李庄案、北海四律师伪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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