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律师网 律师文集 劳动仲裁没有劳动合同如何证明自己工作过,没有工作证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劳动仲裁没有劳动合同如何证明自己工作过,没有工作证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没有签劳动合同如何收集证明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据?

以下证据可以证据员工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1)应聘登记表、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面试通知短信等。(2)工作服、出入证、厂牌、工作证、技术认定证书、专业证书年检记录等能够证明职务身份的证件。(3)工资单、工资收入证明(需会计人员签名)、社会保险记录单、企业年金单、住房公积金单或其他工资发放记录等(工资发放为现金可忽略)。(4)打卡记录、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6)发表有自己作品的公司内部刊物、或者公司网站有关自己事迹的报道。(7)工作记录单、本人代表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客户业务记录等。(8)由公司签字的岗位职责说明书、薪资确认书、调岗通知书、解除通知等。(9)公司或者公司工会发出的本人的荣誉证书、奖状、惩罚通知单,工会会员证。(10)工作中来往邮件、QQ聊天记录、微信记录、工作安排短信记录。(11)与公司领导的谈话、工作情况的录音录像。(12)财务借款单、报销凭证。(13)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交警部门调查询问笔录。(14)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登记。(15)信用卡账单邮寄地址为单位。

没有劳动合同劳动仲裁流程

一般的劳动仲裁的流程如下:

1、申请仲裁,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作出受理决定的,在开庭审理之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没有签劳动合同怎么证明自己在这家公司上班啊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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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如何证明自己的工作年限

可以通过社会保险部门查询社保交纳记录或者银行工资发放记录,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证明自己的工作年限。用人单位和职工因劳动争议无法协商调解一致的,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可以提交申请书或者口头申请,申请书需要写明争议时间、事实和理由。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因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发生争议,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争议,或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都可以依法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发生劳动争议的,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年内,当事人有权提起仲裁,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写明双方的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该申请。符合受理规定的,会会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仲裁没有劳动合同如何证明自己工作过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如何证明劳动关系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劳动合同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直接证明。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其他材料如下: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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