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律师网 律师文集 退休返聘未签劳务协议违法吗(退休人员返聘没有签订劳务合同违法吗)

退休返聘未签劳务协议违法吗(退休人员返聘没有签订劳务合同违法吗)

退休职工返聘不受劳动合同法保护该怎么办?

退休职工返聘不属于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保护,属于劳务关系,受民法调整,只能通过民事诉讼维权。

(一)单位聘用退休人员的基本法律意见劳动关系

一、基本意见

1.退休人员已依法退出劳动领域并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不具备劳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劳动

者主体资格,退休人员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双方建立的关系不属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调整的范畴,双方所发生的争议不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2.用人单位聘用退休人员应及时签订聘用协议,而不签订劳动合同;

3.聘用协议的具体内容可由用人单位与退休人员协商确定,但聘用协议中应当明确约定聘

用期内返聘人员的工作内容、报酬、劳保待遇等;

4.用人单位不承担为返聘人员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义

务;

5.用人单位支付返聘人员的劳动报酬可不受最低工资限制;

6.用人单位在解除聘用协议时可不依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7.返聘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的,由用人单位参照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标准妥善

处理;

8.应尽量减少聘用退休人员,确需聘用退休人员的,应充分了解返聘人员身体健康状况,

并尽量安排返聘人员在非危险性岗位工作,且聘用期限一般不宜过长,用人单位可采取为返聘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方式以避免可能出现的风险,聘用协议签订以1~2年为宜,尽量不要签订3年或3年以上;原因是现在社会复杂,安全及健康问题是公司面对的风险加大的因素,一旦出现问题容易把公司牵涉其中,纠缠不清。

(二)相关参考依据

1.《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7]88号);

2.《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

3.《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人事部、科技部、劳动保障部、解放军总政治

部、中国科协关于进一步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意见》(中办发[2005]9号文件)

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的法定退休年龄为男性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岁、女干部年满55岁。超过该退休年龄的人员应该脱离就业大军并开始享受养老保险福利。然而在现

实生活中,许多超龄劳动者却选择了退休反聘,继续留在劳动力市场。

退休返聘,指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后,继续在原单位工作,或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后,应聘到其他用人单位,

从事有薪劳动的行为。退休反聘的法律关系如何认定。

在我国,目前退休反聘的劳动者,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1.按照国家规定已经办理退休手续后又被其他单位聘用的;

2.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仍在该单位继续工作的;

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初次到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

2010年9月13日公布的自2010年9月1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针对第一种情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按照劳务关系处理,现已没有异议。针对第二种情形,笔

者认为,此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应当属于劳动关系,受劳动法调整。现行养老保险政策下,劳动者退休后如果继续劳动,事实上可以同时获得退休金和工资收入;相反,到了退休年龄不退休而继续工作,不仅不能领取养老金,还需要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因此可以看出,现行的养老保险政策对参保者具有鼓励提前退休并参与劳动的效应。

从法律规定上来看,《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从文义上看,仅仅是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还不能产生当然的劳动合同终止效果,还必须办理完退休手续,劳动合同才能即行终止。而在现行养老保险制度下,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给付必须以养老保险费的缴纳为前提,劳动者能否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光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还必须累计缴费满15年,但实践中有不少用人单位并没有为劳动者及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还不一定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这时候劳动合同没有终止。只要未给劳动者办理退休手续,劳动者仍在该单位工作的,彼此之间就依然存在劳动关系。所以,笔者认为劳动者是否符合劳动关系的合法主体资格,是否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应当以是否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来判定,而不能按实际年龄。对于第三种情形,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因为之前没有参加工作,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但这类人员仍具有劳动行为能力,所以仍应当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通过合同来约定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包括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待遇等。但这种合同应当视为只是以获得一定劳务报酬为目的的劳务合同或雇佣合同,受民事法律调整。

单位聘用退休人员但不签订劳务合同是不是违法行为

不签订劳务合同是违法行为。退休返聘人员不签订劳动合同是不违法的,但是一定要签订相关的聘用合同,明确好权利和义务,这样如果发生纠纷和矛盾,就可以通过民事调解的方式进行解决,必要时可进行民事诉讼,维护自己的的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受劳动法的约束,而劳务合同则受民法的约束;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会受到民事、行政甚至刑法的责任,而违反劳务合同只会承担民事责任,不涉及行政和刑事责任。与退休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不违法,用人单位不用为退休返聘人员购买社保、住房公积金,支付的工资不受最低工资的限制,在解除劳务合同时不用承担经济补偿金。虽然不用签订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在聘用退休人员时应该充分考虑他们的身体状况,可以为他们购买一些商业保险提高保障,尽量减少安排他们进行危险系数大的工作,聘用时间不宜过长,最好减少聘用退休人员。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一般是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产生。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从法律适用看,劳务合同适用于其它民事法律所调整,而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所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公司返聘退休人员不签合同违法吗?

不违法。退休人员在退休后,已依法退出劳动领域,不具备劳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劳动者主体资格,即享有退休待遇并在社保机构领取退休工资、报销医疗费用、因病亡故的可领取抚恤金。

法律分析

退休人员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双方建立的关系不属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调整的范畴,不能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双方即使发生争议也不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故,《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有关对劳动者的保护也不适用:(1)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2)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权利;(3)劳动合同的期限及试用期的特别规定;(4)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的条件及限制、经济补偿;(5)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假;(6)最低工资保障;(7)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及享有社会保险待遇;(8)通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诉讼方式解决争议。如退休人员被聘用的,退休人员和聘用单位之间基于此种劳务关系,故聘用单位不需要为退休人员缴纳社保,可随时解除聘用协议,并不给予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事业单位人员退休返聘违规吗

不违规。退休返聘,一般情况下都是,不违规的,这个要看公司和劳动者之间的协议了,退休返聘是不能再再签订劳动合同了,退休返聘的是有一定的危险的,这个公司应该尽量的考虑到。退休返聘,一般情况下都是,不违规的,这个要看公司和劳动者之间的协议了,退休返聘是不能再再签订劳动合同了,退休返聘的是有一定的危险的,这个公司应该尽量的考虑到。

一、乡镇事业编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年龄上限以岗位要求为准,一般是在35周岁以下。

3、拥有与岗位要求相应的工作能力。

4、身体素质符合岗位要求。

5、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对于符合条件的人来说,可以结合自身的情况,选择相应的事业编岗位报考。

二、公务员报考的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法律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二条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退休返聘需要劳动合同吗

退休返聘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但应当签订劳务合同。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但退休人员以及不属于劳动者,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依法享受退休待遇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单位与退休返聘员工不签劳务合同的法律风险

员工到了退休的年龄,如还在单位工作,那么就属于退休返聘的范畴,单位需要与这类型的员工签订相关的劳务合同,保障彼此权益。那么,单位与退休返聘员工不签劳务合同的法律风险?下面是我为你介绍单位与退休返聘员工不签劳务合同的法律风险,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单位与退休返聘员工不签劳务合同的法律风险

对公司没有什么好处。如果一旦发生工伤事件,将要求单位承担责任。最好签订劳务协议,并明确好单位应承担的责任等。

退休返聘常见的三种情况

1、劳动者到达法定离退休年龄,在原工作岗位延长一定的工作时间;

2、员工离退休后被原用人单位应聘回原单位从事同种或不同种工作;

3、劳动者离退休后在劳务市场重新进行择业,到原用人单位意外的单位工作。

聘用退休人员的风险

退休人员在退休后,已依法退出劳动领域,不具备劳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劳动者主体资格,即享有退休待遇并在社保机构领取退休工资、报销医疗费用、因病亡故的可领取抚恤金。

相关的法律法规

退休人员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双方建立的关系不属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调整的范畴,不能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双方即使发生争议也不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故,《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有关对劳动者的保护也不适用:

(1)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劳动法》第七条)。

(2)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权利(《劳动法》第十六条)。

(3)劳动合同的期限及试用期的特别规定(《劳动法》第二十、二十一条)。

(4)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的条件及限制、经济补偿(《劳动法》第二十三到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5)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劳动法》第四章)。

(6)最低工资保障(《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7)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及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

(8)通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诉讼方式解决争议(《劳动法》第十章)。

故,如退休人员被聘用的,退休人员和聘用单位之间基于此种劳务关系,故聘用单位不需要为退休人员缴纳社保,可随时解除聘用协议,并不给予经济补偿。

单位与退休返聘员工不签劳务合同的法律风险?单位为了避免发生纠纷,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还是与退休返聘签订劳动合同更好一些。

退休返聘者无法签劳动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的,与用人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双方不订立劳动合同,而是订立聘用协议,双方关系为劳务合同关系。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3条规定,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其聘用协议可以明确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义务。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聘用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聘用协议约定提前解除书面协议的,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未约定的,应当协商解决。离退休人员聘用协议的解除不能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八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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