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律师网 律师文集 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员工申请仲裁可以不上班吗(合同到期不续签仲裁需要举证)

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员工申请仲裁可以不上班吗(合同到期不续签仲裁需要举证)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不赔偿还要上班吗?

法律主观 :不续签劳动合同有赔偿吗?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具体内容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有赔偿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包括:1、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2、劳动者提出续订合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的;3、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合同,用人单位也不同意续订的。由此可知,合同到期后,如果属于上述情形之一,则公司不续签合同时是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法律客观 :一、《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到期了不续签合同,能继续在公司上班吗

可以继续在公司上班,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续签合同。劳动合同既是对合同主体双方的保障又是对双方的一种约束,有助于提高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

法律分析

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但是时效性为一年,即未签订合同时间开始的一年内是可以索赔的。但是劳动仲裁受理的为争议发生开始的一年内。现已无法索取双倍工资。劳动合同终止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还可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基本要求与订立劳动合同一样,应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在实际履行中发生变化而劳动合同未依法变更的,实际履行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如低于劳动合同约定,不得作为续签劳动合同的最低标准。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订的,应提前30日通知职工本人。员工若患有职业病或其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规定的伤残等级,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签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能否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回岗上班

法律主观:

劳动合同期满 ,除法律规定的劳动者提出订立无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应当同意的外,是否续签是双方自主权。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劳动者提出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应当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条件的,劳动者提出续订合同,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终止的,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八十七条规定,劳动者要求继续 履行劳动合同 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 不能继续履行 的,用人单位应当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其他情形,是否续签是双方自主权。但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终止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五)款、第四十七条、第九十七条、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2008年1月1日起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本人工资,按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补贴和津贴、加班工资、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本人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计算,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 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 法定退休年龄 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续订劳动合同 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 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客观: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合同到期不续签也不让上班,怎么办?

这情况我估计用人单位初心是不想留人,但主动不续签又牵涉到补偿问题。所以来个\”拖\”字诀,让你自己提出走人,就免去了补偿支出。其实用人单位这么做恰恰是弄反了,合同到期不续签也不提走人的事,可以默认为合同延续了,所以您仍然是这公司员工。如果不安排工作,也不发工资,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合同到期但不明确提出不续约的,又没有具体约定的,视为合同自动续约,但变成不定期……如果单位不提供劳动条件(比如不通知上班、不发放工资等),可以直接写书面材料,向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单位不提供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和不按时发放工资报酬”的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部分补偿半个月)。

劳动合同到期不上班是否可以

虽然说在生活当中的很多事情都是有规有据的,但为人做事太过于死板了那在职场当中的发展肯定是有很大的问题的。那些能够和公司的领导人员把关系处理的非常好的这部分人身上一定有相应的优点是值得学习的,反观有些职工在劳动 合同到期 后直接就是不上班了,其实,劳动合同到期不上班虽然不违法,但实际操作中是不应该这么做的。 一、劳动合同到期不上班是否可以? 合同到期,双方合同关系终止,你可以直接不去上班。但是一般来说,应当先完成工作的交接,就可以不去上班了。 合同到期提出离职 1、一定要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 用邮件的方式 辞职 是不行的,邮件通常没有 证据 的作用,且邮件保留在企业的服务器里,离职员工不容易提取证明。员工这时需要书面形式的 辞职信 ,在纸质的辞职信上,需要有员工亲笔签名,辞职信一般交给直接上级或企业的人力资源部。辞职信给了企业,员工怎么能证明自己已经按 劳动法 的要求,用“书面”形式通知企业了呢?员工这时能做的,只能是在递交书面辞职信的时候,跟企业要一个收到辞职信的回执。如果这个不太容易办到,那只能用人证,人证在劳动仲裁的时候可能有用,在法庭通常效用不高,因为人证一般是企业的同事,法庭可以认为是利益相关者。 2、要办理工作交接。 按劳动法,员工虽然到30天的时候可以不再上班,但一定要办理工作交接。当然工作交接是企业安排的,如果企业不安排,也最好写一份工作交接清单,用书面的形式,对工作及自己工作时间的安排进行说明,递交给直接上级或人力资源部,一式两份,自己保留一份企业盖章或相关人员签字的。不办理工作交接,企业可以暂扣 工资 ,直到交接后再发放,一直不交接就一直不发。企业还可能会在员工转档案,转 社保 ,开 离职证明 时,为难员工。虽然扣留档案与社保不符合劳动 法规 ,可参考:辞职时要考虑的四个法律问题(点击打开),但经常有企业这么做, 打官司 会导致离职成本的增加。 二、合同到期后不续约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是员工不愿续约的,一般情况下员工不可以再要求用人单位支付 赔偿金 或 经济补偿金 ;但是,如果是因用人单位降低 劳动合同 约定条件而导致员工不 签订劳动合同 的,则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依据《 劳动合同法 》: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 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 终止劳动合同 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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