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律师网 律师文集 合法解除劳动合同要给补偿金吗(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程序)

合法解除劳动合同要给补偿金吗(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程序)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劳动者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如果是由于用人单位存在违法情形,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补偿金。

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解除要赔偿吗

劳动合同解除不一定要赔偿。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合同未到期,劳动者无过错)的情形,可未违反合同内容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用人单位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合同到期,不再与你续约)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劳动者一个月本人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可以要求代通知金,支付比工作年限多1月的补偿金。

3、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属于你个人的原因或违反企业规定的有关条款)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一般情况下,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都是需要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金 的。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 企业破产法 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 变更劳动合同 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 劳动合同订立 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 合同无法履行 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 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 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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