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律师网 律师文集 保密合同和保密协议的区别,什么叫保密合同

保密合同和保密协议的区别,什么叫保密合同

保密协议是什么意思

保密协议 意思就是双方人员约定对一定的信息进行控制,不允许其他第三人知晓的约定。保密协议通常情况是用人的单位和职员签订的,让职员所接触的单位或者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具有价值信息予以保密,同时给予一定钱作为保密费。如果职员把信息泄露给外人,就会根据协议承担一定的责任。 保密的内容是一般人不知道的,对其中一方具有一定的经济或其他利益。例如单位的会计账簿,产品的工艺、配方,生产出的样品,设计的图纸、管理的办法,这种协议一般是以合同的形式进行约定。如果这种信息让别人知道,公司就不能单独的使用该信息,经济或者其他利益就有可能受到严重的影响。 这种保密协议需要把保密的内容罗列出来并且这种保密不是一直有的,协议上应该有保密截止的时间,单位或者公司要给保密人一定的报酬,如果不给,就没有接着保密的义务了。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保密协议是一般社会大众的约定,但是如果泄露商业秘密则有可能被判刑,所以如果有协议的话,还是要遵守的。

保密协议和保密承诺书区别

法律分析:保密协议,是双方的意识,对双方都有约束性。保密承诺书,是自己向组织的一种单方面承诺;或者是组织向个人要求必须为一定行为和承担一定责任,个人没有商量的余地。 两者不一定都签,还是保密责任还有可能出现在公司的一些规章制度里。 还有,不签上上述,并不必然免除了个人的保密责任,甚至连相关制度都没有,个人同样也得遵循法定的或者约定俗成的保密规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什么是保密协议?

问题1:什么是保密协议?

问题2:保密协议是什么意思?

21世纪是信息社会,也是竞争的社会,信息就是竞争优势,就是金钱。每个单位都非常清楚这一点,然而几乎没有单位能由一个人运作,总是需要许多人协同配合才能运转。这些人中有的是公司的创建者,有的是高级管理人员,当然也少不了一般雇员。其中一些雇员在处理事务的过程中可能会接触到对公司生存具有重大意义的信息,例如秘书、财务都可能接触到公司的客户各单、最近的投资方向等信息。这样公司就面临一种风险:即员工一旦离开公司,就可能把这些重要信息公布出去,或者透露给自己的竞争对手。保密协议就是为了防范这一风险应运而生的。

在我国,法律允许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通过合同约定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五条也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或者单独签订保密协议。”如果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员工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的损害填补原则确定,即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能够确定的,根据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损失难以计算,则员工的赔偿金额为员工在侵权期间因侵权行为而获得的利益,即在侵权期间获得的工资或其他收益。

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保密约定,既可以以保密条款的形式写入劳动合同,也可以单独订立一份保密协议。两种形式的效力是相同的。

保密条款或保密协议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而定。保密条款或保密协议中应写明保密的范围、期限、员工应履行的保密义务、及员工违反保密约定时应承担的责任。保密的期限一般与劳动合同期相同,如长于劳动合同期,则长于合同期的保密期限一般通过竞业限制条款来约束。《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五条还1规定“商业秘密进入公知状态后,保密条款、保密协议约定的内容自行失效。”

保密协议义务有以下几项:

1.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不泄露公司的保密信息,如果公司承诺不泄露属于他人的保密信息,员工也不得泄露该保密信息;

2.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公司的商业秘密泄露给公司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如果公司对外承诺不泄露属于他人的商业秘密,则员工也不得向公司以外的任何其他人泄露。

3.正确使用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人、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保密信息。

4.不得利用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人、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为自己或任何第三方牟利。

5.妥善保管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人、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

相应的员工不得为以下行为之一:

6.将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人、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私自抄录、复制、电邮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携带出公司范围或者提供给他人阅读、复制、传递;

7.将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人、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以口头、书面或者其他形式直接或间接的传递给公司的竞争对手;未经公司授权,以公司的名义或以公司员工身份对外发布、提供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人、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

8.在离开公司后,以在公司获得的保密信息为其他企业或个人服务或牟利;

9.通过其他任何途径或形式泄露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们、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

保密协议和保密责任书有什么区别?两者是否都必须签订,缺一不可呢

保密协议和保密责任书是有区别的,前者具有法律效率,后者至少一种岗位责任落实书面协议,二者不是缺一不可,责任书并非必须签订。

保密协议,是指协议当事人之间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书面或口头信息,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的协议。负有保密义务的当事人违反协议约定,将保密信息披露给第三方,将要承担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保密责任书,为了加强保密工作,落实保密工作管理责任制,提高涉密人员的保密意识,确保国家秘密和军事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的规定,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与各部门领导签订岗位保密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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