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律师网 律师文集 劳动法规定,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劳动法规定每日工作不超过几小时)

劳动法规定,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劳动法规定每日工作不超过几小时)

劳动法一天上班不得超过几个小时

【法律分析】

不得超过八小时,工作时间又称劳动时间。是指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在一昼夜和一周内从事劳动的时间。工作时间的长度由法律直接规定,或由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直接规定。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不遵守工作时间的规定或约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休息时间是在八小时以外劳动者自由支配的时间。劳动者工作时间包括准备结束时间、作业时间、劳动者自然需要的中断时间和工艺中断时间。准备结束时间系指劳动者在工作日,为完成生产任务或作业的准备和结束所消耗的时间;作业时间系指劳动者直接用于完成规定的生产任务或作业所消耗的时间;劳动者自然需要的中断时间系指劳动者因自身的生理需要而必须中断正常工作的时间;工艺中断时间系指劳动者在工作时间中,因工艺技术特点的需要使工作必须中断的时间。工作时间是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的时间。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劳动者必须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时间即为工作时间。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国家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多少个小时?

根据《劳动法》规定,我国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但同时,《劳动法》第四十一条也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在很多用人单位里,由于工作中难免会出现一些紧急的、突发性的任务,因而,适当加班也是可以理解的。

但问题是,眼下,“加班现象”在一些职场里已普遍制度化和严重超时化,涉及人群广泛,不仅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更是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身心健康。

众所周知,长期加班加点,尤其是“过度加班”,不仅严重挤占劳动者休息时间,使职工身体处于疲惫状态,工作效率下降,而且也容易发生意外安全事故。特别是近些年新业态劳动者“过度加班”现象更为严重,比如:送餐员、快递员为了多接单长时间奔波在路上,导致一些交通事故,有的甚至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同时,一些“过度加班”还存在“隐形”现象。比如:自从有了智能手机,有了工作微信群,很多人的上下班时间界限就模糊了,有的企业要求员工24小时在微信群里待命,漏接电话或不及时回复就算违规,甚至会遭到开除。可见,“过度加班”已然成为一种“职场常态”。

因此,笔者以为,要遏止“过度加班”这种职场怪象,还需“合力共治”。

首先,劳动监察部门要“履职”。劳动监察部门应积极承担起自身的主体责任,对“过度加班”现象要严肃查处,该约谈的要约谈,该叫停的要叫停,该处罚的要处罚,倒逼其严格遵守《劳动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其次,劳动者要学会“维权”。职工一旦遭遇“过度加班”现象,既要大胆地说“不”,也要积极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以维护自身劳动权益不受侵害,自身身心健康不受损害,切忌“做哑巴”,任凭强制“过度加班”。

其三,用人单位要“守法”。相关部门应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让用人单位知晓“过度加班”就是一种违法行为,从而自觉做到尊法、守法,不恶意强制职工“过度加班”。

当然,如果已经发生“过度加班”现象,劳动监察部门除了进行必要的查处和督促整改之外,还需切实督促用人单位按时给劳动者发放“加班费”,切莫让劳动者辛辛苦苦“过度加班”,结果又拿不到该拿的“加班费”。如此,就是劳动监察部门的“失职”了。

国家规定一天工作的时间不能超过多少?

每日不能超过八小时。

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的通知》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目前,职工的标准工作时间为每日工作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四十四小时。

但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标准工作时间范围内合理安排生产和劳动时间。但每日不能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能超过四十四小时。

扩展资料:

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的通知》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本条应理解为:

(一)对于实行计件工资的用人单位,在实行新的工时制度下应既能保证劳动者享受缩短工时的待遇,又尽量保证劳动者的计件工资收入不减少。

(二)如果适当调整劳动定额,在保证劳动者计件工资收入不降低的前提下,计件单价可以不作调整;如果调整劳动定额有困难,就应该考虑适当调整劳动者计件单价,以保证收入不减少。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日。本条应理解为:用人单位必须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有一次24小时不间断的休息。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企业应生产特点不能做到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如果超过了这个时间那么就需要按加班的时间来进行计算,从而用人单位需要给相应的加班费用。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超过劳动法工作时间规定怎么办

超过劳动法工作时间规定,应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我国实施的是八小时工作制,劳动者每日工作的时间不超过八小时,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时超过八小时的,超过部分算加班时间,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其正常工资的一点五倍的加班工资,如果实在休息日,需要支付不低于正常工资两倍的加班工资。如果严重超时加班,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解决,要求立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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