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律师网 律师文集 签了合同我没有合同算不合法吗,没签合同算不算违法

签了合同我没有合同算不合法吗,没签合同算不算违法

企业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却不给员工一份合同算违法吗!

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以先跟公司行政部门进行沟通,也可以向劳动监管部门投诉。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法律分析

法律层面来说,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也是双方当事人明确各自权利与义务的基本形式,更是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最直接的证据。法律之所以要求劳动合同文本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是因为劳动合同一般会明确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以及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者竞业限制等条款,这也是劳动者履行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依据和证明。如果劳动者手中没有这个有力的证明,一旦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则处于举证不利的境地,其合法权益极易遭受侵害。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如果企业能够严格按照劳动合同上的约定,正常支付职工应享受的薪酬和福利待遇,至于劳动合同是放在职工手中,还是放在企业管理,对职工没有任何影响。如果用人单位故意扣押劳动合同,想以此限制劳动者的权利,就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因此对劳动者造成损害或者损失的,用人单位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没有给我一份,违法吗

劳动合同没有给员工一份算违法。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叁)、(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例如说劳动合同只有单位有,本人没有那算不算劳动合同

算劳动合同。虽然劳动者手里没有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已经签过劳动合同的,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劳动者应当依据合同内容履行自己的义务。已经签过劳动合同,公司没有交给劳动者一份,是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先问公司要,如果公司不给,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法律分析

签订劳动合同后没有给劳动者劳动合同是不可以的。虽然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并未交付给劳动者,此种做法违反了法律规定,侵害了劳动者的权益。依照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必须是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劳动者有权要求公司给自己提供一份劳动合同,如果公司拒不提供,劳动者可以反馈的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提供一份劳动合同给劳动者。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合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这既是对合同主体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有助于提高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因为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有利于稳定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签订劳动合同后公司不给予员工劳动合同,算不算违法

是违法的。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不给员工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的。劳动合同应当一式两份,自双方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如果用人单位不将一份劳动合同交付给劳动者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权。

法律分析

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不把合同给员工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为由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和补缴社保。用人单位不将劳动合同交付劳动者属于违法行为。公司不给员工劳动合同的,属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一份劳动合同给自己。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是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权利与义务的法定形式,用人单位不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就必须承担相应责任。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载明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和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住所等基本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合同双方都签字了但是乙方没有拿到合同算合法吗

合同双方已经签署,但是乙方没有拿到合同不算合法。如果合同约定需要交完全部款项才能给合同,则对方行为不违法。其二、如果是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合同,签字之后对方不给,则对方的行为是违法的。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合同对甲乙双方都是有法律约束力的,甲乙双方都有权利要求对方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如果双方发生了纠纷合同也用以作为法律依据。要看具体合同条款判断,如果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一般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果合同中一方有先履行的义务,后履行的一方有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的一方若无法证明其不履行有免责事由,会构成违约。如果合同中有约定合同的终止时间,一旦合同到达终止时间,可以自然终止,但一般不影响违约责任的追究。如果是同时履行,双方都没有履行,可能导致双方违约,按照违约条款确认各自的违约责任。怎样认定合同是否有效?

(一)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签约能力。

(二)(二)合同必须有对价或约因。

(三)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

(四)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

(五)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我和公司签了合同,那合同只有公司有,我没有,合同算有效合同嘛

当事人和公司签了合同,那合同只有公司有,当事人没有,合同算有效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文本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如果劳动者没有拿到劳动合同,可以反映到劳动局解决。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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