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律师网 律师文集 劳动合同书退休有用吗,退休需要签解除劳动合同书吗

劳动合同书退休有用吗,退休需要签解除劳动合同书吗

退休人员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公司与退休人员签劳动合同有效。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公司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或者可撤销情形的,劳动合同有效。

【法律依据】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十二条

已办理厂内离岗休养或退养手续的原固定工,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关系,其离岗休养或退养的有关文件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第十三条

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合同期未满,只有劳动合同书能办退休吗?

办理退休需要用的是本人身份证和劳动合同。

根本就不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签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签的劳动合同没有效,凡是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都不能再签订劳动合同,即使签订了也不属于劳动合同,双方之间适用劳务关系的规定。如果已经不符合劳动者就业的法定年龄,也不符合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只可以签订聘用合同,性质属于劳务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同时也不需要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有五险一金,签订劳务合同一般没有五险一金。签订劳动合同后,公司要给员工购买五险一金,但是,与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因为劳务合同不等同劳动合同,事实上,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一般义务外,还存在义务有: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劳动风险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等。劳务关系中却不存在这些附随义务。二者区别有:报酬、社会保障待遇上,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等待遇,如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受到了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劳动者属于工伤事故,劳动风险完全由用人单位承担;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工作风险一般由提供劳务者自行承担。报酬支付的原则上,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需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而在劳务关系中,双方地位平等,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支付的报酬完全由双方协商确定。报酬支付形式上,有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一般来说,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多以工资的方式定期支付给劳动者,有一定的规律性;而劳务关系的报酬支付由双方约定,往往一次性即时清结或按阶段支付。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违章违纪处理权上,劳动关系中,若职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或存在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行为,用人单位有权依据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而在劳务关系中,单位也有对劳动者不再使用的权利,或者要求当事人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不包括对其给予其余纪律处分等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书面劳动合同退休有用吗

一、书面 劳动合同 退休 有用吗? 办理退休不用 解除劳动合同书 ,符合退休条件时没有工作单位的,须持本人 身份证 及有关缴纳基本 养老保险 费的证明,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劳动部门办理申请领取基本 养老金 的手续,经区、县劳动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到其指定的本人户口所在地街道(镇) 社会保险 经办机构领取基本养老金。 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 工龄 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 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 》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 伤残 的,保留 劳动关系 ,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 伤残津贴 ; 工伤 职工达到 退休年龄 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 工伤保险 基金补足差额。 二、退休人员能 签订劳动合同 吗?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退休人员从理论上说已经不具备劳动能力,因此也不能成为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资格。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劳动争议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7条的相关规定,“法院在处理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的用工争议时,对合同的定性是 劳务关系 ,”由此可以得出,退休人员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只能签订 劳务合同 。 三、退休人员在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时怎样保障自己的利益? 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之一在于劳务合同受国家干预程度低,在合同内容的约定上主要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除违反国家法律、 法规 的强制性规定外,由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由此得出劳务合同的内容自由程度相对较高,因此退休人员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时,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作内容、报酬、医疗等权利和义务,在发生纠纷时就能通过主张合同条款依照我国《 合同法 》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发生工伤时如果合同有约定,就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 人身损害 ,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来主张权利。 另外,根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相关规定,退休人员如果被辞退是没有 经济补偿金 的,因为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 解除劳动合同 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退休人员与再就业企业之间本身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企业就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签署的劳务合同上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无故辞退要给予经济补偿,则会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具备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需要符合很多特定的条件,并不是双方在自己的意愿下签订就都是受法律保护的,劳资双方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也是无效的劳动合同。而且在办理退休的时候没有要求必须携带劳动合同的,一般对于这些已经达到退休年龄的职工再到社会上参加工作的,就算签合同,签的也都是劳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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