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我签的劳动合同不公平是否可以直接拒绝并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是新签,拒签就是了,你也没有损失。如果是续签,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要求修改合同或离职经济补偿。
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合法吗?
如下情况,劳动者可以拒签劳动合同:
1.口头用工合同不能签。
这种口头合同明显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一旦发生劳动纠纷,由于没有书面证据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因此会造成维权难。
2.有抵押或担保条款的合同不能签。
个别用人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将劳动者的一些证件、财物等作为抵押条款写入合同文本当中。这样一来,如果日后发生劳动纠纷,劳动者极易惹上官司。
3.生死合同不能签。
一些危险行业用人单位为逃避应该承担的责任,擅自在自行起草的合同文本中加上伤亡由劳动者自理等条款,即一旦发生意外,企业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签订了这种合同,真的发生意外事故后,用人单位就会为自己找到开脱的理由。
4.附加不合理条款的合同不能签。
有些企业向劳动者提交的合同正文看似很合理,但却在后面附加了许多不合理的条款。因此,遇到此类合同时,劳动者一定要仔细弄清附加条款的内容,否则一旦签字认可,日后发生劳动争议纠纷容易处于被动地位。
正规合法的劳动合同应具备《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内容。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公司的劳动合同不合理可以不签吗
劳动合同不合理,应指出不合理部分要求更改,如用人单位不改可以不签
劳动者是否可以拒绝签劳动合同?
在正常的情况下出现不签合同的情况大多数人的想法都是单位为了脱逃必要的责任而做出的行为,但其实也有的劳动者考虑到自己的工作行为可能会受到合同的限制就拒绝了单位签合同的要求,虽然劳动者可以拒签合同却可能遭受更多的不利后果。 一、劳动者可以拒绝签 劳动合同 ? 可以。但是需要承担如下后果: 首先,对于劳动合同不续签支付经济补偿的前提条件,应当是因用人单位原因不续签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降低续签条件导致劳动者不愿续签。在此类劳动仲裁 诉讼 中,应当由用人单位举证单位已经尽到了维持或提高约定条件,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的证明,即不续签的证明责任在于用人单位。 其次,对于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年限问题,《 劳动合同法 》颁布实施以后,劳动 合同到期 终止,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合同的,应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支付 经济补偿金 ,但需要注意的是工作起始年限早于2008年1月1日的,工作年限只从2008年1月1日起算,而2008年1月1日以前的工作年限不计入经济补偿的年限。这是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 再次,很多员工一般认为,用人单位无论是否续签劳动合同,都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本人,否则就应当支付一个月 工资 的代通金。其实这种观点有一定生存空间,如《 北京 市劳动合同规定》就要求在 劳动合同期限 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经协商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而 上海 地区则没有相应的规定,换句话说,上海的企业在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的义务。 最后,劳动合同到期前未及时续签书面合同,而劳动者继续在单位工作的,双方之间形成 事实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不能任意或随意终止,如果处理不慎或未规范操作续签或终止,往往产生违法解除、支付 双倍工资 差额的风险。因此,在这里也建议用人单位应在合同到期前及时磋商续签,向劳动者发出续签通知,如果劳动者明确表示不续签,应及时办理终止手续。如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也应适当及时提前一定时间通知劳动者到期终止合同,避免造成事实劳动关系。 劳动者虽然可以在出于自愿的情况下就拒绝了守法单位为保护双方利益而提出的签合同的要求,尽管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没有很大的差异却容易因为没有合同的证明下来导致很多法律保护和社会待遇不能够及时的获得和享有,这也是权益损害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