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律师网 律师文集 劳动合同员工自愿不交社保(员工自愿不买社保怎样签协议)

劳动合同员工自愿不交社保(员工自愿不买社保怎样签协议)

劳动者书面承诺自愿放弃缴纳社保,会有哪些后果?

如果劳动者书面承诺了,而且是自愿放弃缴纳社保的,那么会有一些后果需要承担。用人单位是需要根据法律来给劳动者缴纳社保的,这样能够保障公民的一些权利。比如说工伤、疾病、年老、生育、失业等等,在这些情况下还能够根据法律来获得一些物质的帮助。这也是法律对于用人单位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可以通过自由协商来进行处理。

而且劳动者如果书面才承诺了要放弃参加社保,这样是对于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所违反的,所以这种书面承诺是没有效果的。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如果是用人单位没有根据法律来缴纳社保的话,劳动者是可以以这个理由来解除劳动的合同。而且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一些经济体赔偿,但是如果劳动者书面承诺了放弃参加社保,这是对于自身权利的一种处理,所以要承担一些相应后果。

如果已经签了放弃参加社保,就没有办法以这个理由来让用人单位给予补偿,这样是违反诚信的原则的。劳动者如果书面承诺了要放弃社保,可能会造成一些医疗费的损失,这样是需要用人单位来进行承担的。用人单位如果是用社保补贴这种方式来发放,那么用人单位就可以给劳动者缴纳正常的社保之后,要求劳动者返还社保的补贴。

对于劳动者放弃了参加了社保,如果在工作期间发生什么事故,是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认定工伤的这个决定。如果公司要求撤销这种决定,那么法院是会驳回这种诉讼的和请求的。因为缴纳工伤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必须具备的义务,不是根据是否缴纳了工伤保险费才可以工伤认定。就算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劳动者如果在认定是工伤之后,也可以根据法律来让用人单位承担相关的一些工伤保险的待遇。

请问和公司签订自愿不交社保合同,合同有效吗?

当事人出具的自愿放弃社保的申请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这个明显违背了相关法律的规定,虽是个人意愿的表达但是违法所以没有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

和公司签订自愿不交社保合同,这是无效的。不交社保其实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双方约定不缴纳社保;第二是用人单位将社保费用计入工资发放给劳务者,并约定不缴纳社保。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的法定义务,不随双方的意愿而免除。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或者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无效,否则就是违法的。即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了自愿不缴纳社保的合同,也是因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属于无效。公司不给员工交纳社保和签订劳动合同都是不可以的,这样发现了是对公司极为不利的,社保法里面也没有说让员工可以不让公司交纳社保的情况,所以还是需要缴纳的。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期限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签了劳动合同不交社保违法吗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该用人单位违法。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的当月就应该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因此一定情况下,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是可以不交保险的。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分担年老、失业、疾病以及死亡等社会风险,实现社会安全,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法律规定确立了劳动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即使是员工自愿不参加社保,当遇到社保核查时,用人单位也要补缴社保。但是对用人单位返聘人员,可以不交社会保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员工自愿放弃缴社保,合法吗?

不合法。从员工的角度来说,自愿放弃自已的民事权利似乎无可厚非,但从用人单位的角度来讲,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所以员工与用人单位达成一纸自愿放弃缴纳社保的协议,明显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即便双方说好,你情我愿,这个协议也是无效的,没有法律效力。

单位不交社保还会带来巨大的风险。首先,如果出现了医疗、工伤、生育问题,原本应由社保支付的医疗费、工伤赔偿金、生育津贴等等都要由单位负担,单位没给员工缴纳社保要补缴,还需缴纳滞纳金。另外,没缴纳社保导致结束劳动合同,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其次,自愿放弃缴纳社保既然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那么用人单位就要承担行政责任并接受处罚,处罚的对象包括用人单位、负责主管人、直接责任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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