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下发了《印发〈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决定从2021年7月1日起实施《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
以下为常见毒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常见毒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新旧对照表 |
|
2017年版 |
2021年版 |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1.构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五十克或者其它毒品数量达到数量大起点的,量刑起点为十五年有期徒刑。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十克或者其它毒品数量达到数量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七年至八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可以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情节严重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毒品犯罪次数、人次、毒品数量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30%: (1)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2)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 (3)毒品再犯。 4.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1)受雇运输毒品的; (2)毒品含量明显偏低的; (3)存在数量引诱情形的。 |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1.构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五十克或者其它毒品数量达到数量大起点的,量刑起点为十五年有期徒刑。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十克或者其它毒品数量达到数量较大起点的, (3)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毒品犯罪次数、人次、毒品数量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30%: (1)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2)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 (3)毒品再犯。 4.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1)受雇运输毒品的; (2)毒品含量明显偏低的; (3)存在数量引诱情形的。 |
非法持有毒品罪 1.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可以在七年至九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非法持有毒品情节严重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毒品数量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
非法持有毒品罪 1.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的, (1)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非法持有毒品情节严重的, (3)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 3.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根据非法持有毒品的种类、数量等犯罪情节,综合考虑被告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决定罚金数额。 4.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的,综合考虑非法持有毒品的种类、数量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从严把握缓刑的适用。 |
容留他人吸毒罪 1.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容留他人吸毒的人数、次数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
容留他人吸毒罪 1.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的,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 3.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根据容留他人吸毒的人数、次数、违法所得数额、危害后果等犯罪情节,综合考虑被告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决定罚金数额。 4.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的,综合考虑容留他人吸毒的人数、次数、危害后果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决定缓刑的适用。 |
注: 新版量刑指导意见中,红字划掉部分为相较2017年版删去内容,红字下划线部分为2021年版新增内容。 |
汤建彬律师提示您:
擦亮眼,识别新型毒品!
汤建彬 律师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擅长毒品犯罪及死刑复核辩护
汤建彬律师,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律协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药物滥用防治协会会员。承办案件入选2018年度最高人民法院八大毒品犯罪典型案例及2019年度最高人民法院十大毒品犯罪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