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律师网 律师文集 关于知识产权案件管辖(知识产权案件的管辖权规定)

关于知识产权案件管辖(知识产权案件的管辖权规定)

最新!吉安市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调整

重要通知!重要通知!吉安市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调整。

近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全省法院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的集中管辖进行了调整,并指定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为吉安市第一审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及第一审知识产权行政案件的管辖法院。

自2022年1月1日起,诉讼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的第一审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除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垄断及涉及驰名商标认定),向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的第一审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仍由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就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以及不正当竞争等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且依法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纠纷案件,向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下面附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通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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