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律师网 律师文集 买房签合同可以让家人签吗,购房合同能让父母代签吗?

买房签合同可以让家人签吗,购房合同能让父母代签吗?

买房购房合同可以代签吗

买房购房合同可以代签。如果双方的当事人要进行民事活动的,是需要签订民事合同,明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的。合同是需要经过双方当事人签字才能有法律效力的。他人代签合同,应该得到当事人书面委托或事后追认,否则合同不对该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如果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的表示的,则视为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购房合同可以代签字吗?

【法律分析】:购房合同可以交由别人代签,但是必须是对别人进行了委托,签订委托书后,才能代签。没有经过别人委托代签了购房合同的,如果被代理人对其行为进行了追认,合同也是有效的。根据授权人授权,代替授权人签字的,属于合法行为。现实生活中这种现象很普遍。有些是生活琐事,也有些重大的经济活动、重要的事项,是委托人授权别人签字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购房合同可以代签吗?购房合同代签的风险有哪些?

如今随着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人在买房的时候,都无法亲自抽出空来,或者是回家乡买房,自己在异地不方便在当地签订购房合同,所以这种情况下,往往会找亲人或者熟人帮忙代签。那么,购房合同可以代签吗?购房合同代签的风险有哪些?一起来看下吧。

如今随着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人在买房的时候,都无法亲自抽出空来,或者是回家乡买房,自己在异地不方便在当地签订购房合同,所以这种情况下,往往会找亲人或者熟人帮忙代签。那么,购房合同可以代签吗?购房合同代签的风险有哪些?一起来看下吧。

购房合同可以代签吗?

1、可以,合同页有你的名字和身份证的,后边的签字不要紧,而且,如果你是贷款的话,去银行要本人去,银行发现字迹不对也会要你在合同上补上签字的.反正搞来搞去,记得,签合同后一个星期到15天这样,去售楼部拿你的备案证明。

2、所谓备案证明就是.在房产局吧这套房落实在购房者的身上,用上边的房屋代码可以查到房子地址和户主资料的。

3、买房子签买卖合同的话如果要委托别人,需要做一个公证委托书才有效,需要去公证处公证,费用是两三百块钱,至于委托书怎样写,公证处有模版的,过去跟公证处的办事人员说要做个委托签购房合同的公证就可以了,记得带齐资料过去。

购房合同代签的风险有哪些?

1、这种亲友代签卖房合同的,如果违约也可以主张违约赔偿的。根据法律规定,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业主未在买卖合同上补签字,即未追认合同效力、无需承担责任,但他的朋友无代理权擅自签订合同,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不过也要提醒你朋友今后注意的是,签订合同的时候,代理人的身份证信息一定要核实一下。否则,到时候起诉也找不到正主。适当的可以拍照或者复印代理人的证件留作保险,还应该向原业主现场对话确认代理人身份,并代理资格!

3、还有在签署购房合同前当场打电话给业主核实是否已经委托代理人某某以何价格签署合同并做好录音!可以当场向业主发短信或微信核实前述情况并保留好相应沟通记录。在采取前述措施以后,即使事后业主反悔不想卖了,或者临时加价!我们就可以用手上的证据维护我们自身的权益!

上述信息即是有关于购房合同可以代签吗以及购房合同代签的风险有哪些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可以对有需要的朋友们有所启示。签订购房合同一般情况下不要找人去代签,因为代签购房合同的风险还是比较大的,因此,在买房子的时候,这种大事情是能亲力亲为。

购房合同由家人代签有效吗

家人通过委托授权代签购房合同是有效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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