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翻供是否要负刑事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证人翻供只有在构成伪证罪时才需要负刑事责任。行为人犯伪证罪的,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五条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四款
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
第六十一条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在法院没有开庭前,证人把提供给法院的证据,拿回来,翻供,可不可以?有没有法律责任
这种情况如果法院应当事人的要求退给当事人,人民法院应当决定是否准许并说明理由,如果在证据交换后应证人要求退给证人,法院是不能准许的。
根据证据规则规定,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撤回证据,视为不提交证据,那么就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当事人逾期又提交,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不是新的证据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由此,根据证据规则规定,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这就是法律责任。
证人在法庭上可不可以翻供
证人可以在法庭上推翻之前的言论,但是不叫翻供。翻供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推翻、改变原来所作的认罪供述的行为总称。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第一百九十二条
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
证人翻供的法律后果
最首要的对策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要除口供以外的其它证据充分、确凿,即使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翻供也不能影响侦查、司法机关定案。如果经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原有的口供与侦查、司法机关所收集的其它证据能够相互印证,而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翻供却无法取证来印证或与原已收集的其它证据相互印证,则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翻供为无效翻供,司法机关仍可依据为口供以外的其它充分、确实的证据所印证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原有的供述定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八条 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事案件开庭后宣判前证人翻供怎么办
嫌疑人才存在翻供,证人属于改变证言。
被告人庭审中翻供,但不能合理说明翻供原因或者其辩解与全案证据矛盾,而其庭前供述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的,可以采信其庭前供述。
被告人庭前供述和辩解存在反复,但庭审中供认,且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的,可以采信其庭审供述;被告人庭前供述和辩解存在反复,庭审中不供认,且无其他证据与庭前供述印证的,不得采信其庭前供述。
证人当庭作出的证言与其庭前证言矛盾,证人能够作出合理解释,并有相关证据印证的,应当采信其庭审证言;不能作出合理解释,而其庭前证言有相关证据印证的,可以采信其庭前证言。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法庭对其证言的真实性无法确认的,该证人证言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案件根据法庭调查情况,综合确定是否有罪及具体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