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律师网 律师文集 失业再就业,失业再就业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吗

失业再就业,失业再就业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吗

失业再就业后能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再就业后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根据有关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或退休享受养老待遇的,停发失业保险金及其他费用。已经找到工作,就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了。

扩展资料

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程序是:第一步,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第二步,失业人员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第三步,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领取期限最长24个月,可继续享受医保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2016年全国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水平1051.4元。

失业保险金并非失业了就可以一直领下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很多人担心失业后同时失去医疗保障。失业保险司负责人解释说,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继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无需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016年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基本医疗保险费月人均292元。

此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他的遗属可以根据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失业人员还可享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等。

参考资料:人民网:失业保险

失业金领取后再就业怎么办

法律分析: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再就业不能领取。

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第十八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中年失业的人怎么再就业啊

中年失业一面是受到外在就业环境的影响,另一方面也出于自身的原因。人生总是要向前看向前发展的,因此,应该调整心态,适当的提升自身的工作技能与专长,努力寻找合适自己的就业岗位或创业机会,好好打拼,才能克服中年失业的难题。

中年失业要再创第二春需要极大的勇气。失业不可怕,外表的失业没有关系,内心的失业才是自己最大的敌人。太多的执著,放不下身份,只会阻碍自己找好工作的机会。有时候危机就是转机,想清楚什么工作最适合自己,针对自己的专长仔细挑选,才能克服中年失业的难题。

人生就是起起伏伏,当自己运气不好或大环境景气不佳时,就内敛一点;如果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就认真投入,好好打拼,否则再回头已是百年身,后悔莫及。

扩展资料:

就业市场相关的环境及策略:

事实上“招工难”和“就业难”交织并存。钳工、磨工、铆工、喷涂工、水暖工等拥有一技之长的失业人员在这里都能感受到市场需求热度。大龄失业人员往往是因为技能单一,才被拦在了用人单位招工的大门前。

打破再就业困局,大龄失业人员还需从自身做起,通过参加培训提升技能、转变就业观念,适当降低岗位、薪资标准,实现再就业。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大龄失业人员需转变就业观念

人到中年,突然失业,再就业的话还容易吗?

我认识的一位中年人,今年43岁,在某银行上班,最近突然被公司辞退,不知何去何从,自己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找了好几家企业,都说都是公司倒闭的,很难找到合适的人选,最后只能离开。不知道这位中年人在找工作方面有没有什么好的建议呢?如果他能有一份稳定的工作,那再就业的时候,会有更多的选择。

当你失业了,你会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选择,而这其中最让你纠结的就是,去哪都是找不到合适的工作;而这份工作又往往是一个大厂里的一线员工在一个行业里面工作。那么这位中年人在找工作方面会选择哪一种呢?

如果你选择再就业,那也不要选择年龄大的人。现在很多企业都喜欢招聘年龄比较大的员工,那你找工作时最好就不要去找年龄大的人了,年龄大的人无论是经验还是技术都不如年轻人,所以很多企业都会让年过40岁的人去做一些业务方面的培训,来提升自己;或者再去招聘更年轻的员工。这两种方式都可以让你快速上岗,而年龄大了之后也不一定能很快适应新岗位了。如果因为年龄问题被辞退,那就不要再找这些年龄大的人从事一些相关技能方面了,这个时候年龄大很多人并不具备相关技能或者专业知识,那就没有什么用了。如果找年龄大了之后又有一些行业和公司又不适合你,那就赶紧辞职!

如果你是一个职业经理人,那在重新找工作方面也要注意自己的专业技能,要找一些和自己专业相关、很符合企业要求的工作。这类工作要多尝试,这样才会找到合适自己的岗位,在职场中可以让自己的能力得到发挥最大化的利用,在职场中更加具有竞争力和发展空间。例如银行员工在遇到行业寒冬时,有的职位工资可能会有一定程度上的降低。

在选择工作的时候一定要先问问自己:稳定不是永远的吗?当你到了一定的年龄,想要稳定并且持续下去,那就得不断学习,不断充实自己,让自己始终处于一个上升期。想要更好地发展,那就要不断学习去拓宽自己的人脉圈,给自己找一些新的发展机会和空间。

再就业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提升自己的学历和专业水平,只有不断地学习才能跟上社会的步伐,才能不被淘汰。虽然说银行不可能随时都有你这样的人,但是如果你能够很好地融入这个环境,那么自然也就会得到很好满足。如果你本身是一个专业能力很强的人,又是一个名校毕业的人,那在进入社会之后肯定会受到认可。而且银行这类企业基本上都有一定资历的人才和管理人员可以选择。但如果你不具有这种能力或者不能适应这种工作环境,就会面临被公司开除的命运。所以不要让自己永远处于一种劣势的状态当中,我们应该要通过不断地学习来提高自己这方面地能力。

失业人员再就业可获哪些帮助?

政府一向重视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多项政策举措,促进劳动者失业后再就业。

国家目前在促进就业与再就业方面的政策与措施如下:

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所得税,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所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对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提供最高额度2万元,最长2年的小额担保贷款,并由财政全额据实贴息。对现有服务型企业新增岗位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落实再就业政策考核指标几个具体问题的函》(劳社厅函〔2003〕227号)规定:就业人员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男16-60岁,女16—55岁),从事一定的社会经济活动,并取得合法劳动报酬或经营收人的人员。其中,劳动报酬达到和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为充分就业;劳动时间少于法定工作时间,且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本人愿意从事更多工作的,为不充分就业。

根据现行政策,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符合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可在常住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主要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和服务包括:

对因大龄、身有残疾、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长期失业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困难人员,政府给予更优惠的政策扶持,包括:

满足条件的失业人员可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不低于所在城镇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办理了失业登记再就业怎么办

领取失业金对再就业是没有影响的。公民申请领取失业金以后,再就业需要申请到相关部门取消。公民非个人医院离职以后,满足条件是可以到社保部门申请领取失业金的,失业金领取不会影响到公民就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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