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律师网 律师文集 公安消防队扑救火灾是否收取费用,公安消防队扑救火灾是否收取费用费用

公安消防队扑救火灾是否收取费用,公安消防队扑救火灾是否收取费用费用

消防队扑救火灾收费吗?

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扑救火灾、应急救援,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四十九条 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扑救火灾、应急救援,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单位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参加扑救外单位火灾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由火灾发生地的人民政府给予补偿。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第三条 国务院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四条 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实施。

军事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消防救援机构协助;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海上石油天然气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消防队救火要收费吗?

公安消防队救火不收任何费用。

消防队 是对应急消防纪律部队的各级队伍、企业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的统称。国家综合性消防队和专职消防队接到火警后,必须立即赶赴火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这是消防队的义务。

专职消防队职责如下:

1、承担责任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普及消防知识;

2、定期进行防火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落实防火责任制,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3、建立防火检查档案,按照国家规定设置防火标志;

4、掌握责任区域的道路、消防水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等情况,建立相应的消防业务资料档案;

5、制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事故处置和灭火作战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6、指导培训义务消防队;

7、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处理火灾事故;

8、定期向消防救援机构报告消防工作情况;

9、按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九条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专职消防队扑救火灾、应急救援,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单位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参加扑救外单位火灾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由火灾发生地的人民政府给予补偿。

第五十六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和消防安全检查,做到公正、严格、文明、高效。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和消防安全检查等,不得收取费用,不得利用职务谋取利益;不得利用职务为用户、建设单位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

公安消防队救火收取费用吗

根据消防法中的第四十九条规定: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扑救火灾、应急救援,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所以公安消防队扑救火灾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公安消防局是属于服务性单位就像警察捉贼一样,都是免费的,但是如果火灾导致财务损失那是要自己负责的,公安消防局的义务是帮助市民灭火救人,同时也担负着教育、防火、验收、救援及安全检查等重要职务。

【法律依据】《消防法》第四十九条,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扑救火灾、应急救援,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并按照国家标准配备消防装备,承担火灾扑救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工作。

第三十七条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专职消防队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第三十八条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专职消防队应当充分发挥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专业力量的骨干作用;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实施专业技能训练,配备并维护保养装备器材,提高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的能力。

消防队扑救火灾收费吗?

消防队属于为民无偿服务,不需要收费,如收费属于非法索取不正当利益行为。在遇到火灾、危险化学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建筑坍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空难、爆炸、恐怖事件、群众遇险事件,水旱、气象、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矿山、水上事故,重大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均可拨打消防报警电话119。公安消防队扑救火灾完全属于义务行为,不向发生火灾的单位、个人收取任何费用。其他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参加扑救外单位火灾,也只是依照规定补偿因实施该消防行为而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并不收取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四十九条

第四十九条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专职消防队扑救火灾、应急救援,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单位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参加扑救外单位火灾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由火灾发生地的人民政府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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