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律师网 律师文集 行政处罚法程序规定最新版(关于行政处罚法的流程讲解)

行政处罚法程序规定最新版(关于行政处罚法的流程讲解)

《行政处罚法》对于行政处罚的实施规定了四项基本原则,分别是:公正、公开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行政处罚不免除民事和刑事责任原则,实施机关、立案依据等信息公示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这是行政处罚的“公正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这是行政处罚的“公开原则”,与“公正原则”合称“公正、公开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六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这是行政处罚的“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这是“行政处罚不免除民事责任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这是“行政处罚不免除刑事责任原则”,与“行政处罚不免除民事责任原则”合称“行政处罚不免除民事和刑事责任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立案依据、实施程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应当公示。“这是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立案依据等信息公示原则”。这一原则在《行政处罚法》中使用专条规定,但也可以将其看作是“公开原则”的补充。

此外,《行政处罚法》还规定了保密原则和监督制度。从实施的角度看,也可将其看作《行政处罚法》的两项原则。

其中,“保密原则”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依法予以保密。(《行政处罚法》第五十条)

“监督制度”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规范和保障行政处罚的实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

遵循上述原则的意义在于:如果实施行政处罚不遵循上述原则,可能导致行政处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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