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律师网 婚姻家庭 女方过错离婚财产分割(民法典有关过错方财产分割规定)

女方过错离婚财产分割(民法典有关过错方财产分割规定)

相信大家对婚姻都有自己的思考,怎样才算是好的婚姻?这个问题并没有标准答案。每个人婚后的生活都是不同的,有人过的幸福,也有人过的压抑,但无论感受如何,婚姻都不能与生活分开,它已然成为了人生中的一个部分,时刻影响着自己。当婚姻带来的不是温暖,而是无尽的忍让与没有回报的付出,那么离婚就成了寻回快乐的途径。

在北京这样的城市,生活着成千上万的夫妻,他们每天为了生活而奔波、奋斗,回到家里只希望能卸下一天的疲惫,然而有一部分人回到家里却还要面对布满裂缝的婚姻。我们北京离婚律师每天都会收到大量关于婚姻问题的咨询,有的人在离与不离之间摇摆不定,有的人与对方存在纠纷难以处理……总之,大家的问题不尽相同,如果您有离婚方面的困惑,可以随时咨询我们的北京离婚律师

在大家咨询北京离婚律师的问题当中,有很多夫妻在财产分割方面存在争议,例如,夫妻一方在婚内有过错行为,那么过错方离婚财产分割怎样处理呢?

对此,北京离婚律师做出如下解答:

夫妻一方存在婚内过错,首先要区分过错的类型,如果是重婚、与他人同居、虐待遗弃等错误,只能要求损害赔偿,与财产分割无关。

如果是出轨,因没有达到要求损害赔偿的程序,即不能要求损害赔偿,也不影响财产的分割。只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等情况,才影响财产的分割。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北京离婚律师指出,离婚时处理离婚财产分割的时候,对于婚内过错的情况,还需要结合实际问题进行分析和判断,如果能提供相关的证据,再找律师帮忙,或许可以争取到更多的损害赔偿,在财产分割时使自己处于有利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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