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律师网 经济纠纷 交通事故简易程序赔偿问题谈不拢怎么办(车祸对方全责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简易程序赔偿问题谈不拢怎么办(车祸对方全责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简易程序的适用有哪些规则?

本文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简要总结一下交通事故中简易程序的适用有哪些规则。

一、以下情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第一、财产损失事故。即发生的交通事故仅仅造成财产损失,没有人员伤亡,无论财产损失大小均可适用简易程序。对财产损失事故,即便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赔偿未达成协议的也适用简易程序。还包括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等情况下仅有财产损失的事故也适用简易程序。

交通事故简易程序的适用有哪些规则?

第二、事故仅造成人员轻微伤且各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值得注意的是,在实践中,有些伤情较重的情况下,但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也会按简易程序处理。

二、涉嫌交通肇事犯罪的不得适用简易程序。这是因为其涉嫌刑事犯罪,其相关调查取证工作必然复杂,在简易程序规定的期限内也不可能作出交通事故认定。

三、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的权力与职责。

第一、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处理,但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当事人无法及时移动车辆影响通行和交通安全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交通事故简易程序的适用有哪些规则?

第二、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陈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道路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并根据本规定第六十条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三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三、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当事人签名,并现场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接受的,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注明情况。

第四、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送达当事人。但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或者不同意调解的不适用调解,此种情况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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