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律师网 律师文集 伤残鉴定等级1-10赔偿标准,10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

伤残鉴定等级1-10赔偿标准,10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

一到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法律分析:伤残1到10级赔偿标准是:1、医疗费;2、误工费;3、护理费;4、交通费;5、住宿费;6、住院伙食补助费;7、营养费;8、伤残赔偿金;9、残疾辅助器具费;10、被扶养人生活费;11、康复费;12、护理费;13、后续治疗费;14、精神损害抚慰金。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1级到第10级,每级相差10%。

对于单处伤残的,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对于多处伤残的,确定残疾赔偿金时,以评定的最高伤残等级赔偿比例为基数。其他伤残为2级—5级的,每增加1处,增加赔偿比例4%他伤残等级为6级—10级的,每增加1处,增加赔偿比例2%加的赔偿比例合计不得超过10%。最高赔偿比例不得超过10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伤残鉴定一到十级标准及赔偿

伤残鉴定一到十级标准及赔偿如下:

1、一级伤残赔偿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2、二级伤残赔偿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3、级伤残赔偿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4、四级伤残赔偿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5、五级伤残赔偿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6、六级伤残赔偿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7、七级伤残赔偿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8、八级伤残赔偿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9、九级伤残赔偿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10、十级伤残赔偿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伤残等级1-10赔偿标准

伤残等级1-10赔偿标准如下:

1、一级伤残,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

2、二级伤残,二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等;

3、三级伤残,三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等;

4、四级伤残,三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一手全肌瘫肌力≤2级;脑脊液漏伴有颅底骨缺损不能修复或反复手术失败;面部中度毁容;全身瘢痕面积≥60%,四肢大关节中1个关节活动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2并有轻度毁容;双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等;

5、五级伤残,五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具有多项者;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0%,并有关节活动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3并有毁容标准之一项;伴严重根性神经痛等;

6、六级伤残,六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撕脱伤后头皮缺失1/5以上;单纯一拇指完全缺失,或连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一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丧失等;

7、七级伤残,七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烧伤后颅骨全层缺损≥30cm2,或在硬脑膜上植皮面积≥10cm2;颈部瘢痕挛缩,影响颈部活动;全身瘢痕面积≥30%;面部瘢痕、异物或植皮伴色素改变占面部的10%以上等;

8、八级伤残,八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双足部分肌瘫肌力4级;单足部分肌瘫肌力≤3级;脑叶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符合重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面部烧伤植皮≥1/5;面部轻度异物沉着或色素脱失;双侧耳廓部分或一侧耳廓大部分缺损等;

9、九级伤残,九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颈部外伤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入或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能障碍;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二项或轻度毁容者;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等;

10、十级伤残,十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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