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跟消费税。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为计税依据,分别与消费税、增值税同时缴纳。
1、一般纳税人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是根据上缴的增值税、消费税计算提取的。
2、城建税的计算:
应交城建税=增值税×城建税税率,
城建税税率: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3、教育费附加的计算:
应交教育费附加=增值税×3%,
另外,同时还要交地方教育附加费,
(1)税率 2%,
(2)计算公式,
应纳地方教育附加费=营业税(或增值税、消费税)税额×2%。
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
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费依据。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计算征收,征收率由各省地方税务机关自行制定。按照地方教育附加使用管理规定,在各省、直辖市的行政区域内,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按规定缴纳地方教育附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教育附加费以什么为计税依据
法律分析: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3%,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同时缴纳。除国务院另有规定者外,任何地区、部门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教育费附加率。
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款金额。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消费税)*3%。
计提教育费附加的账务处理是,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实际缴纳的时候账务处理是
借: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法律依据:《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 第三条 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3%,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同时缴纳。除国务院另有规定者外,任何地区、部门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教育费附加率。
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教育费附加计税依据是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3%,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教育费附加不是税收,而是一种专项资金。
主要用途:发展地方性教育事业,扩大地方教育经费的资金来源。
计算公式: 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3% 。
征收管理:
1、纳费期限
纳费人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同时,申报、缴纳教育费附加。
2、其他规定
(1)教育费附加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也可委托国家税务局征收。
(2)纳费人不按规定期限缴纳教育费附加,需处以滞纳金和罚款的,由县、 市人民政府规定。
(3)海关进口产品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教育费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