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律师网 律师文集 女子硫酸泼人被执行死刑,硫酸泼人判死刑

女子硫酸泼人被执行死刑,硫酸泼人判死刑

杨玉霞硫酸毁容案回顾:向情夫妻女泼硫酸被枪毙,留下女儿在世!结果如何?

杨玉霞的女儿因为母亲的过错而承受着周围同学异样的眼光,过的十分不快乐,在学校受排挤。

用硫酸泼人,导致毁容应该怎么判刑

如果构成轻伤以上程度,构成 故意伤害罪 ,根据情节和严重后果定罪量刑,轻伤一般会在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管制 ,情节严重的,会在三年以上。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 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 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硫酸泼人判几年

一、泼硫酸,要看被害人损伤的程度;泼硫酸,伤害他人身体,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34条,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承担刑事和民事的赔偿责任。

二、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北京一母亲将浓硫酸泼向杀害儿子的凶手的女儿,她会受到什么惩罚?

该女子的行为属于故意伤人罪,目前已经被法院判刑13年,并且赔偿受害者36万元,赔偿其他三名乘客12万元。其实女子这样做也是被逼无奈,在面对媒体采访时,女子也表示过歉意,她说自己对不起受害者,所以女子把刚怀上的孩子打掉,以表示歉意。但面对受害者父亲时,女子表示我并不后悔这样做。

这件事的事发原因。

这名母亲名叫韩浪,今年35岁,在她很年轻时就嫁给了大自己15岁的丈夫。或许是因为年龄悬殊,两人结婚之后感情一直不是很好,韩浪生下第1个儿子后,就和丈夫和平离婚了,孩子被判给了母亲。在某一天韩浪干完农活回到家中,发现儿子掉入枯井淹死了。原来韩浪的儿子亮亮与同村孩子强强玩耍时发生了冲突,强强不小心把亮亮掐死,最后还扔到井里面掩盖事实。当时强强只有13岁,法院判决之后,强强只被关了三年就放了出来。

韩浪内心不服,法院要求强强父母赔偿韩浪15万元,但这笔费用强强父母一直都不肯给。由于自己儿子尸骨未寒,韩浪只好通过其他方式报复强强父母一家人。今年5月中旬,韩浪买了5斤硫酸 ,然后跟着对方大女儿来到公交车上。趁着人少之际将硫酸泼向对方,女孩因此脸部毁容,从此也患上了抑郁症。

对于这件事我有何看法?

现在有些老赖确实非常气人,明明自己有错,非但不承认,还要去挑衅受害者。现在造成这种后果真是咎由自取,暴力虽然只会让事情变得更加复杂,但有时候确实能够大快人心,不过需要付出沉重代价。我觉得该女子就算要报复,也不应该伤及无辜。

上海一女教师出轨,朝情人妻女泼硫酸,被判死刑,你如何看待这样的刑罚?

个人觉得这样的处罚并不为过。

事情发生在二十多年前,这名女教师是在上海市开鲁路第一小学任职的杨玉霞,其跟从小的邻居徐先生发展成了地下恋人,可是两个人都有各自的家庭,在开始徐先生都准备要娶杨女士,但是在经过深入的接触后发现杨女士的性格比较偏激,遂决定跟其断绝关系,在心中积怨很深的杨女士气不过就决定报复徐先生的家人,杨女士先是将徐先生上小学的女儿骗了出来,谎称为其洗头,结果将高浓度硫酸浇到了徐先生女儿的头上,造成面部毁容,双目失明,随后有对徐先生的妻子泼去了硫酸,造成徐先生的妻子全身7%烧伤,而且损害到了视网膜,杨女士虽然选择自首但法院依然对其判处了死刑,下面就来说一说个人对这件事的看法:

一、杨女士的行为造成的后果极其恶劣

 杨女士的行为造成的后果很严重,不仅使得在上小学的孩子面部被毁容,而且眼睛再也看不到任何东西,可以说手段极其残忍,而且其本身就是教师,如何对还在上小学的孩子下得去手,毁了孩子的一生,基于这些原因判处了死刑。

二、性格偏激容易害人害己

杨女士属于性格偏激的人,这种人碰到事情了容易钻牛角尖,往往会采用极端的手段来达到目的,到最后害人害己,不仅毁了对方的孩子,还让自己的孩子失去了妈妈,可以说毁了两个家庭。

三、身为教师不能到以身作则

杨女士身为教师,没能起到以身作则的榜样,反而婚内出轨,不仅不知道收敛还采用暴力手段来报复对方,应该受到道德谴责。

你如何看待上海一女教师出轨,朝情人妻女泼硫酸,被判死刑?欢迎留言讨论。

泼硫酸会判死刑吗

【法律分析】:我国的刑法规定,通常情况下,泼硫酸的犯罪分子具体会被会判多少年,主要看硫酸被泼在哪个部位,被害人的损伤的程度。泼硫酸的行为属于故意伤害他人的身体涉嫌故意伤害罪。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害后果、伤残等级、手段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伤残程度可在确定量刑起点时考虑,或者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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