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律师网 刑事辩护 宅基地有偿退出补偿标准(弃宅进镇补偿政策)

宅基地有偿退出补偿标准(弃宅进镇补偿政策)


今年,全国多地先后发文鼓励农村居民到县城居住,并对自愿退出宅基地进城购房落户的农民给予奖励。

以扬州为例:扬州市对农民奖励23万元/户;房屋面积100~200平方米的,奖励25万元/户;房屋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的,奖励27万元/户。奖励总额中含宅基地有偿退出一次性补偿5万元。

今年不断地看到各地这类的政策出台,引人思考,尤其是目前在农村有宅基地的朋友。结合自身的实际,和朋友们谈谈我的看法,我认为如非必要,尽可能保留宅基地,不参与有偿退出。

首先,农村宅基地是农村各项权益的重要载体。试想一旦有偿退出后,承包地或许还在,当有一天要想回去经营承包地,却因没有了宅基地而难以成行,想要再申请宅基地,恐怕几乎不可能,毕竟已经有偿退出。随着宅基地的有偿退出,后续会不会承包地权益也难以维持,不得而知。在我身边就有这样一个例子,我一小学同学,十年前将自己的农村房屋卖于同组一村民,现在想要回老家新建房屋,审批非常麻烦,折腾了很长时间也没有建成,索性放弃了,家里的承包地也一直撂荒闲置。

第二,没了宅基地,失去了一条退路。这几年的疫情,农村可谓是很多进城遇困朋友的退路之选,姑且不谈挣钱发财。农村自给自足的弹性,为化解危机提供了非常好的退路。还记得2020年上半年因疫情在老家待了两个月,不愁吃喝,让我对农村老家有了新的认识。试想,没有了宅基地,在城里被困两个月,很多朋友应该有过体验。未来还会不会有同类事件发生,不得而知。为此,今年特意把老家房子进行了简单的翻修加固,守住这块根据地。

第三,农村宅基地是乡愁的寄托。儿时的快乐时光,父母的恩情,邻里的乡情都围绕着农村的老宅。倘若没有了这块宅基地,以后回乡,自己就是客,不再是主。

不愿退出农村宅基地的理由还有很多很多。眼前有偿这点利还是不要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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