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律师网 律师文集 厦门房产过户税费一览表,厦门房产买卖税费

厦门房产过户税费一览表,厦门房产买卖税费

最新的厦门二手房交易税费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一、增值税

(一)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增值税征收规定

1、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下同)转让其购买的住房

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不包括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

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除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外,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

(1)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3、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或申报缴纳的增值税税款计算

(1)个体工商户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区分以下情形计算并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再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①以转让不动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作为预缴税款计算依据的,计算公式为: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5%)×5%

②以转让不动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作为预缴税款计算依据的,计算公式为: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1+5%)×5% (2)其他个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按照上述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并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二)一般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增值税征收规定

一般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2、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3、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4、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5、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5%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6、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5月1日后自建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5%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二、附加税费 

计征依据:以应纳增值税额为计税(费)依据。

适用税(费)率如下:

1、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市区7%,县城、镇5%,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计征。

2、教育费附加按3%的征收率计征。

3、地方教育附加按2%的征收率计征

4、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随同增值税一并征免。

三、所得税

(一)个人销售二手房个人所得税

1、对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装修费用、贷款利息等可扣除费用的,依法严格按照转让所得的20%计征;不能核实原值的,按交易总额(增值税不含税收入)的1.5%计征。个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按收入全额征收2%的个人所得税。

2、除文件规定的产权无偿赠与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规定情形以外,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对受赠人无偿受赠房屋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其应纳税所得额为赠与房屋价格(增值税不含税收入)减除赠与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赠与房屋价格按以下顺序确定:1、赠与合同上标明赠与价格的,按赠与价格确定;2、赠与合同上未标明赠与价格或标明的赠与价格低于评估价的,以评估价确定。

3、个人出售住房,虽有增值的,但只要产权人住满5年以上,且是唯一家庭生活用房,产权人须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上述条件可直接予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单位销售二手房企业所得税

1、一般规定:将售房收入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企业应纳所得税额。

2、特殊规定:对2012年1月1日之后委托拍卖成交的单位房地产及非厦门市管辖的单位(以下简称“异地单位”)转让其坐落在厦门市的房地产,按以下规定处理:

(1)单位为正常户的,其房地产被委托拍卖取得的收入,应征收的企业所得税:以拍卖成交价为应税收入,按12%的应税所得率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5%的税率预征企业所得税,日后凭税单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2)单位为非正常户的,其房地产被委托拍卖取得的收入,应征收的企业所得税:以拍卖成交价为应税收入,按12%的应税所得率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5%的税率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3)异地单位能提供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关于该单位异地转让不动产经营活动证明的,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不能提供上述证明的,按12%的应税所得率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5%的税率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印花税

售购房双方以合同记载金额为计税依据,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及万分之五的税率计征。 (自2008年11月1日起,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五、土地增值税

个人转让非住宅二手房的,按转让收入全额的5%征收土地增值税。(自2008年11月1日起,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对单位转让二手房产、地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及现行政策规定,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并在二手房产、地产转让前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六、契税

契税由购买方申报缴纳,税率为3%。

自2016年2月22日起,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扩展资料

购房时间的确定:

1、个人购买住房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契税完税证明中注明的时间”是指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填发日期。

纳税人申报时,同时出具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且二者所注明的时间不一致的,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

即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早于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的,以房屋产权证明的时间为购买房屋的时间;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早于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的,以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为购买房屋的时间。

2、个人将通过继承、遗嘱、离婚、赡养关系、直系亲属赠与方式取得的住房,该住房的购房时间按照继承、遗嘱、离婚、赡养关系、直系亲属赠与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

3、根据国家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以购房合同的生效时间、房款收据的开具日期或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

参考资料:厦门税务局-房产交易(二手房)需要缴纳的税费都有哪些

住房过户需要多少税费

一、房产过户费用如下:

1、登记费

住房,权利人按80元/套;非住房,550元/套。

2、转让手续费

住宅按6元/平方米缴纳,双方各承担50%;非住宅按18元/平方米缴纳,双方各承担50%。

3、契税

首次购买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按成交价格的1%缴纳,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按成交价的1.5%缴纳。其它全按成交价的3%缴纳。

普通住宅的标准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含1.0),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

144平方米以上属非普通住宅,按成交价格的3%缴纳。

4、营业税

普通住宅,2年外免征;非普通住宅,2年外按差额的5.65%缴纳;商业用房按差额5.65%缴纳。

5、个人所得税

个人出售家庭唯一住房满五年免征,其它按差额的20%或是全额的1%缴纳。

6、土地出让金

划拨住宅用地转让的按成交价1%缴纳。

7、印花税

产权证按件贴花每件5元缴纳。

8、工本费

核发一本证书的免交;其它每增加一本证书,按10元/本缴纳。

二、依据《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四条

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三、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房产过户费包含哪些税费?

(一)房产过户后买方需要交纳契税。契税是按照评估总价的3%征收。个人购买普通住房的可以向税务机关审请契税减半征收,由税务局审批。

(二)印花税:征收额度为评估价的万分之五。

(三)交易评估费。交易评估费用是按征收评估总价乘以千分之三,由买卖双方平分。

(四)工本费及档案管理费工本费及档案管理费分两个情况。房子在一百平方米以上的是145元,房子在一百平方米以下的是125元。

(五)交易手续费:征收费用是5元钱一平方米

(六)营业税及附加费(教育附加、城建费)按照5.5%征收。房产证满5年的免征。

(七)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分几种情况。在有购房发票情况下,按照差价的20%计征,无差价不征。没有购房发票的情况下,则按照现评估总价的2%计征。

房产过户费包含哪些税费?

买方税费

1.契税:房价1.5%,适用个人购买普通居住用房;房价3%,适用个人购买非普通居住用房、花园住宅、非居住用房及法人购房。

2.印花税:合同价×0.05%。

3.权证印花税:5元/本。

4.配图费:25元/套;非居住用房130元/套。

5.交易手续费:2.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非居住用房:合同价×0.5%(买方承担)。

6.权证登记费:80元/件;非居住用房、法人售房300元/件。

卖方税费

1.营业税及附加。

A.居住用房满五年:普通居住用房:免征;非普通居住用房:(出售价—购入价)×5.55%(境外人为5%-5.05%,视房产所在区县而定);

B.居住用房未满五年:合同价×5.55%(境外人为5%-5.05%,视房屋所在区县而定);

C.花园住宅、非居住用房、法人售房:(出售价—购入价)×5.55%(境外人为5%-5.05%,视房产所在区县而定)。

2.个人所得税。

A.居住用房满五年,且为本人唯一一套自住用房:免征;

B.居住用房未满五年,或产权人拥有两套(含)以上房产:

①(出售价—(购入价+上手契税)—本手营业税及附加—装修费(最多不超过上手房价10%)—银行贷款利息—上手交易手续费—上手公证费)×20%

②未提供完整房屋原值凭证:

普通居住用房:合同价×1%

非普通居住用房:合同价×2%

C.花园住宅、非居住用房、法人售房:(出售价—购入价—营业税及附加—出售税费—土地增值税)×2

房屋过户的税费

100万的房子过户费按房产证未满五年算,过户税费约为83000元。过户税费具体如下:二手房税费约为房产报税价的8%(卖方:个人所得税1%(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营业税5.5%(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买方: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以上税点均按小于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计算)。房产证过五年也不用交个人所得税及营业税,只需交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即总共1.8%左右。注:以上只为房产过户的房管局及税局收取的费用,未含房产中介费、银行贷款费及小区房的住房维修基金等在内。扩展资料:房产过户流程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 ,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参考资料来源:

二手房税费一览表

1.契税(买方缴纳):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一般情况下,一次性购买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按1%的税率征收,90-140平方米为1.5%,140平方米以上为3%。第二次购买是3%,不分地区。

2.营业税(买方缴纳):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具体如下:房产证未满2年,面积140_以上,需要支付总房款的5.6%;房产证不满2年,面积不足140_的,补交差额的5.6%;取得房产证满2年、面积140_以上的,按房产交易利润的5.6%缴纳;房产证满2年,面积小于140_的,免征。

3.个税(由买方支付):核定征收方式: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1%(或1.5%、3%)。对个人转让自有住房2年以上,且是家庭唯一住房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4.印花税(买卖双方均为0.05%):对于买方,印花税税率为0.05%,即买方应纳税额为应纳税额× 0.05%,印花税由纳税人自行缴纳。个人出售或购买房屋暂免征收印花税。二次过户登记只收取买方0.05%的印花税。

5.土地增值税:对个人出售房屋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方式:应纳土地增值税=应税价值×核定征收率。

6.挂号费:其收费标准分为住房和非住房。个人住房登记费每套80元;非房屋登记费每件550元。房屋登记费标准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费用。

7.房产交易费:新建商品房房产交易费按每平方米3元收取,由出让人承担;经济适用房房产交易手续费减半,由买受人承担;其他房地产交易费用按6元/平方米收取,双方各承担50%。

8.评估费:评估价100万以下部分收取评估结果的0.5%,以上部分收取0.25%。

9.抵押登记费:个人住房登记费80元/件;非房屋登记费每件550元。

10.委托公证费:房屋需要公证的,支付一定比例的公证费。一般公证费的标准是300元/两份公证书,每增加一份收20元。

如何在税收上“省钱”?

买二手房,有些税费是一定的,不可避免的,比如营业税、印花税、契税、个人所得税、交易管理费、房产证费等。税费是国家收的,上述税费不存在讨价还价的可能。但是因为有些税费是按照房屋总价来收的,比如契税、营业税、交易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如果房价报低了,这些税费也会相应减少。比如一套房子成交价100万,报价90万,营业税、契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合计可以减免8100元。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按揭贷款买房,买卖双方的合同和贷款合同必须是联动的,即报价系统和银行系统已经联网,不可能报更低的价格。只有全款买房,才有这种操作的空间。而且房价也不能报太低。房屋委员会有自己的评估系统。如果报的价格太低,房管局会重新评估房子,给出新的评估价格。一般来说,全款买房的人最低报价是成交价的90%,再低的价格也很难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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