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律师网 婚姻家庭 民法典出嫁女土地征收补偿(拆迁对出嫁女政策规定)

民法典出嫁女土地征收补偿(拆迁对出嫁女政策规定)

随着城镇化推进,征地拆迁工程也在全国各地兴起,很多被征收人都非常关心“出嫁女”的补偿问题,下面是北京银雷律师事务所律师的相关说法,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外嫁女出嫁后户口迁入夫家所在村,且享有事实上的权利义务。

此时,如果夫家所在村征收拆迁,外嫁女是有权利能分征收补偿款的。

而如果是外嫁女原村征收拆迁,外嫁女再去争补偿款,就有点不合理了。

二、外嫁女如离婚,但户口已落户在“前夫”所在村集体,且有事实上的权利,那是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也当然享有补偿款的分配权利。

【银雷律师整理“出嫁女”土地的相关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根据以上银雷律师整理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得知,出嫁女也是享有平等地征地拆迁补偿的权利的,只不过是具体如何补偿,怎么补偿,要根据出嫁女以及当地相关补偿政策法规而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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