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律师网 律师文集 民事法律主体是什么,民事法律主体包括哪些?

民事法律主体是什么,民事法律主体包括哪些?

民法典的民事主体是什么

《民法典》的民事主体含义如下:依法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即能够作为民事主体的有公民(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三条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民法的主体是谁?

一、民法关系主体是什么? 民法关系主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和参与者,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自然人 自然人不仅包括公民,还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的一种,能否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取决于其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所谓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种: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司法解释又补充道,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且能保持当地生活水平的一般状态。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 代理 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3)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十七条6868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第十八条6868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法人 法人应当具备四个条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 。 3、其他组织 二、民事主体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民事主体,是指根据法律规定,能够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当事人。 能够充当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可以得出民事主体的构成要件: 1、名义独立 自然人和法人能以自己的名义为民事行为,与第三人发生法律关系。“对组织体特别意味着能够用组织的名称与第三人为民事法律行为,而不是以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成员的名义”。 2、意志独立 即按照自己的意愿,通过自己的选择来活动。自然人能通过自己的自由意志为民事法律行为,不受他人的非法干涉。对于法人而言,应该是其共同意志,而不是其成员的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3、财产独立 即“民事主体必须拥有作为一个实体独立的财产”。自然人对其拥有的财产享有完全的、排他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法人的财产独立于其成员的财产,为法人的共同利益所支配。 4、责任独立 即要求民事主体具有责任能力。自然人和法人都以其全部财产对外承担责任,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以其财产独立为前提。 综上所述,名义独立、财产独立、责任独立及意志独立构成了民事主体的要件。在我国, 民法的主体 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其中自然人根据民事行为能力的不同又有所区分,而法人则是我们平日常见的公司、政府、事业单位等。这里有一点大家注意区分,法人不是自然人,而是一种社会组织。

民法主体包括什么

【法律分析】: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自然人:基于自然规律出生并因出生的事实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分为:营利性法人、非营利性法人、特别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国家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还有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个人合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人民法院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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