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律师网 律师文集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投案自首判死刑吗(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投案自首判死刑吗(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

网友咨询:

我朋友今年23岁,带女朋友去超市便利店买东西,为了一瓶矿泉水和营业员发生争吵,发生了肢体冲突,营业员把他强行推出店门,让他觉得在女朋友面前没面子,因自己比较瘦弱,又想教训对方一下,冲动下使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杀人至死。当时动完手就吓得逃跑了,当第二天知道受害人死亡后投案自首。哪位知道情节有多严重,法院会如何审理、判决啊???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金鑫律师解答:

首先,找个好律师。最低故意伤害是跑不了的。如果运气好的话,检察院直接以故意伤害罪起诉。运气不好的话,要是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起诉的话,律师要是水平高的话,可以往故意伤害致人死亡那里辩。

还要看具体情节,比如他拿刀出来捅人,是直接冲着人家的要害部位去的,还是非要害部位去的;捅了几刀;手法力度等等等等。不过一般来说应该是故意伤害罪。因为一般人都不会因为这点事情而以“杀人”为目的拔刀的。但也可能理解为,就是为了杀人泄愤而拔刀,因为到毕竟是伤害力比较大的武器。

死刑肯定是不会的(就算判成故意杀人,这种恶意不是特别大、社会危害又不是特别大、之死1人的一般不判死刑的)。自首的话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这也只是“可以”。

金鑫律师,顶尖学府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毕业,执业于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成功案例众多。

金鑫律补充:

殴打他人并致人死亡,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事犯罪,犯罪嫌疑人客观上,对司机进行殴打,并造成司机死亡,其行为造成了他人死亡的结果,但犯罪嫌疑人构成故意杀人罪还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还要看犯罪嫌疑人主观上是否有造成他人死亡的故意。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造成他人死亡的故意,则三人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法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金鑫律师总结:

综上所述,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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