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律师网 律师文集 房屋的土地性质有几种,房屋土地性质有哪几种

房屋的土地性质有几种,房屋土地性质有哪几种

房屋土地性质有那几种?各有什么不同

房屋土地性质和不同如下::

1、性质不同:按所有权性质,国有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通常是讲城市或城镇上的土地)和集体土地(农村的住房肯定是集体土地使用权)。

2、途经不同:按获得途径,有出让土地(国有划拨是未缴纳过土地出让金的,其流通一般需审批并补交出让金)和划拨土地(国有出让土地转让缴纳规定税费即可,可正常流通)。

按利用现状三大类分类,有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按利用现状八大类分类,有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按城市规划用途分类,有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交通用地、水利用地、绿地等。

住房的土地使用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通常是讲城市或城镇上的土地;而农村的住房肯定是集体土地使用权;农村住房限制流通,只能在本集体内转让,而且需要符合条件。

国有土地使用权又分为国有出让和国有划拨,国有划拨是未缴纳过土地出让金的,其流通一般需审批并补交出让金,国有出让土地转让缴纳规定税费即可,可正常流通;一般情况下,国有土地使用权才可以抵押;有部分涉农贷款,农民房屋也可抵押,但不办理抵押手续。

房屋土地性质有那几种?各有什么不同?

我国的土地性质有两种:

一种是国有入地,另一种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资、抵押和继承。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则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性质分五类:

商业用地、综合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

在我国,土地使用权的主体广泛,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都可以取得土地使用权,成为土地使用权的主体。

土地性质有哪几种

土地性质有哪几种

土地性质有哪几种呢?土地性质是指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需要,从而划分出来的地区,做出相应的区域规划。下面跟我一起来看看土地性质有哪几种吧!希望下面的内容能够帮助到你!

土地性质有哪几种1

有两种,一是国有入地,另一种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资、抵押和继承。

农民集体土地,集体土地使用权则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

扩展资料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及其最高年限、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等,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土地性质有哪几种2

一、土地性质有哪几种

1.每个城市的规划管理部门会根据本市整体规划需要,对本市土地用途做出规定,一般将城乡用地分成了两个大类、九个中类、十四个小类,但是常用的土地性质所说的其实是其中的一个小类,也就是H11城市建设用地的性质分类。

2.城乡建设用地中的九大类分别是:居住用地R、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行政办公用地C、工业用地M、物流仓储用地W、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公用设施用地U、绿地与广场用地G。

3.用地性质通常就被分为五类:商业用地、综合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各类土地出让的最高年限分别是,居住使用的土地为70年;作为工业使用的土地为50年;作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使用的土地为50年;但是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就是有40年;综合以及其他用地也是50年。

二、什么是商业用地

1在我们国家目前来说大多商业用地都是出让土地,而且在我国有明确的相关条例规定了,商业用地的最高年限就是40年。

2.商业用地的土地利用价值都较高,因为这些地区,而且可以产生的经济效益也更高,还可以引起地价上涨。

3.商业用地和居住用地不一样,它要使用的土地选择性非常强,并不是随便一块地久可以作为商业用地。

4.可逆性差。农用地转换为商业用地相对更容易,但是如果要把商业用地转成农用地就非常困难了,因为要拆除上面的建筑将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

三、什么是综合用地

1.综合的意思就是可以在一块土地上选择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用途,比如说商业和居住、科研和办公等都属于综合用地。

2.综合用地存在两种情况,第一是多个用途的不动产不好分割、只有一个使用者;第二是多个通途的不动产能够分割,但是使用者就多属于不同的单位或者个人。

3.如果是第一种情况,可以全部按照综合用地50年使用权来办理出让手续,但是第二中就比较麻烦,要分清楚用途在保证各个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后做好出让期限手续。

四、什么是住宅用地

1.住宅用地的占地和周边合理间距之间的绿地和小路等,都是住宅用地。

2.住宅就是人们日常居住的房子,包括独立或非独立的院落,城镇的住房一般都是独栋,所以这类的普通住宅、公寓、小区、别墅都是住宅用地。

五、什么是工业用地

这里所说的就是用于工业产生或者和工业生产有关的场所,比如车间、仓库、设备房等等都属于工业用地。

六、什么是其他用地

一些用来建设学校、医院、实验室等等地方,都被称为其他用地。

土地性质有哪几种类型

土地性质可以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类。其中:

1、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2、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包括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性用地,比如农村的广场等);

3、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比如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

土地性质按所有权,可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类。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等,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土地有四大功能:一是生物质的生产功能;二是城乡环境的调节、净化、循环、缓冲等生态服务功能;三是维持农民的基本生计功能服务;四是支撑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的空间需求。

房产证土地性质有哪几种

【法律分析】:房产证土地性质有:1、国家所有住宅;2、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住宅;3、公民私人所有住宅;4、其他经济组织所有住宅,如联营企业房产、股份制企业房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资企业、外国政府、社会团体、国际性机构投资建造合伙购买的房产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房屋土地性质有哪些

1、商品房。商品房是开发商建在国有土地上的供销售的房屋,能够办理产权证和国土证,是可自定价格出售的产权房。按照用途可以分为:住宅用房(70年产权)和非住宅用房。非住宅用房包括两种,50年产权(工业、教育、文化用地)和40年产权(娱乐、旅游用地)。

2、公房。公房即公有住房,是由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目前居民使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包括房改房和央产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比如军产房、校产房等。

3、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主要分为两类:一类经济适用房:商品房(限价)、经济适用房;一般而言5年后才能上市交易、并需要交纳综合地价款等费用。二类经济适用房:一般包括康居房、安居房、回迁房、安置房,在某些城市,这些类型的房屋拿到房产证就可以交易、但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

4、小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居住者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一般情况下,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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