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律师网 律师文集 民法典物权法最新规定全文,民法典关于物权法的新规定

民法典物权法最新规定全文,民法典关于物权法的新规定

民法典关于物权法的规定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二百三十四条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第二百三十五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二百三十六条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二百三十七条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第二百三十八条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二百三十九条本章规定的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物权编规定

《民法典》中的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物权编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产生的民事关系。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物权的效力及于所有人,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均属于义务人。物权具有追及效力、优先效力和排他效力。

一、物权与债权的区别:

1.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2.债权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具备的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3.物权作为一种绝对权,必须具有公开性,即需要公示。物权设立采用法定主义从而具有优先效力,称之为物权的优先权;

4.债权作为一种相对权,客体可以是物,也可以是履行义务的一定行为。债权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都只能是特定的人。

二、物权有哪些分类?

1.所有权与他物权,所有权是指当事人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物权中最完整、最充分的权利。他物权指所有权以外的物权。

2.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是指以物的使用为目的的物权,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担保物权是以债的担保为目的的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区分两者的意义在于,能够明确不同的他物权设立目的的不同,权利内容也就不同

3.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根据物权标的是动产还是不动产,可以把物权分为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以动产作为标的的物权是动产物权。如动产所有权、留置权、质权等。标的是不动产的物权为不动产物权。如不动产所有权、地上权、地役权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五条 本编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二百零六条 国家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国家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

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民法典物权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物权进行了深度的阐释,其包括:1.提出“居住权”概念,居住权因签订居住权合同而经登记后设立,遗嘱形式参照适用。其实还有离婚协议居住问题、分居协议居住权问题等如何具体适用、如何区分承租权、如何进行登记等问题,都需要有相关配套规定来配合,居住权才能更好的得到执行。2、完善房屋续期规定。3、授权或认可其他法律规范中的规定较多。物权编明确了国家、集体、个人所有权、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六条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中关于物权的新规定

民法典中关于物权的新规定:

1、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2、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3、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4、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5、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物权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不动产指土地以及建筑物等土地附着物;动产指不动产以外的物。制定物权法,对明确物的归属,充分发挥物的效用,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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