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包退货规定
产品自售出之日起七日内,发生功能毛病,顾客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补。
法律依据:
《国家新三包规定》第十三条在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换货条件的,销售者因无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其他型号、规格产品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对已使用过的商品按本规定收取折旧费。折旧费计算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其中应当扣除修理占用和待修的时间。
三包法规定退换货条件
【法律分析】: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功能毛病,顾客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补。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许按购销合同处理,在三包有用期内,契合换货条件的,销售者因无同类型同规范产品,顾客不肯互换其他类型、规范产品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有同类型同规范产品,顾客不肯互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对已使用过的商品按本规矩收取折旧费。折旧费核算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其中应当扣除修补占用和待修的时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三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换货条件的,销售者因无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其他型号,规格产品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有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对已使用过的商品按本规定收取折旧费。折旧费计算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其中应当扣除修理占用和待修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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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三包法最新规定退换货
国家三包法退换货最新规定:
1、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退货,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换货;
2、在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依照本规定办理修理、换货、退货时,应当以购货发票及三包凭证为凭据;
3、消费者丢失发票或三包凭证,但能够证明该产品是应当负责三包的产品,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应当依照本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退货、更换、修理的“三包”义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