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律师网 律师文集 托儿补助费个人所得税,向职工支付的托儿补助费是否交个税

托儿补助费个人所得税,向职工支付的托儿补助费是否交个税

托儿补助费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吗

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的扣除不属于个人的工资薪金项目所得,不征税;以上免征个人所得税以及允许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标准暂按“独生子女奖励费”1000元、“一次性奖励”500元、“一次性经济帮助”5000元的标准执行,超出部分予以纳税调整。

补贴,是指一成员方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向某些企业提供的财政捐助以及对价格或收入的支持,以直接或间接增加从其领土输出某种产品或减少向其领土内输入某种产品,或者对其他成员方利益形成损害的政府性措施。

补贴必须与政府或公共机构相关。即便不是国家权力机构,只要行使政府职能,即属于政府范畴。政府既包括中央政府,也包括次一级的政府。公共机构包括类似国有公司的公共机构。财政资助的形式多种多样;资金的直接转让;放弃收入或到期没有收取应收取的收入;提供一般基础设施之外的产品或服务,或购买产品;政府向基金机构支付、委托或指示私有机构履行前述一种或多种政府职能,且这种做法与政府通常采取的做法实质上并无不同。政府资助不以政府产生支出为条件。政府资助可以是政府直接出钱资助,或者政府通过其他机构资助,也可以是通过政府确立的法律框架,由其他机构资助。

哪些津贴补贴不征个人所得税

01生育津贴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规定,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02独生子女补贴

根据《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独生子女补贴,不征税。

03公务员相关补贴

根据《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不征税。

04托儿补助费

根据《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托儿补助费,不征税。

05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根据《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不征税。

06军队干部的补贴、津贴

根据《法律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干部工资薪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规定,以下八项所得不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1.政府特殊津贴;2.福利补助;3.夫妻分居补助费;4.随军家属无工作生活困难补助;5.独生子女保健费;6.子女保教补助费;7.机关在职军以上干部公勤费(保姆费);8.军粮差价补贴。

07高级专家延长离休、退休工资、薪金所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退休工资、离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08保险赔款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09福利费

福利费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福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10抚恤金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抚恤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11救济金

所谓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救济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1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这里所指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13干部、职工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退休费等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14工伤补贴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规定,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15应对疫情发放的补贴、补助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有关公告》规定,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托儿补助费在工资总额需要扣除吗

不需要扣除。托儿补助费是补助给幼儿的社会福利费,是企业按照工资总额的14%提取,主要用于幼儿园,托儿所人员的工资的费用。

按照国税发(1994)089号文件规定,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律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①独生子女补贴。

②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庭成员的副食补贴。

③托儿补助费。

④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工资、薪金所得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项目有: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差旅费津贴和误餐补助等。

由于工资、薪金所得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等从用人单位处获得的收入,通常都需要计入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因公报销等费用一般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但通常包括在工资里。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减免政策第12条和第16条:

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机构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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