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公告送达期间由60日改为30日。这一次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将原规定的60日公告送达期间缩短为30日,一场诉讼两次送达累计可以缩短共计60日的送达期间,较大程度提高了此类案件的审结效率。
5、简易程序遇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以延期一个月。这次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一些确实有特殊情况不能在3个月简易程序审限内审结的案件,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不需再像以前一样转为普通程序。
6、小额诉讼一审终审条件再放宽。根据这次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适用小额诉讼一审终审程序的案件较之前将有所增加,体现在二个方面:一方面,诉讼标的额由原来规定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提高到百分之五十以下;另一方面,增加了当事人可以约定适用小额诉讼一审终审程序的规定,即:标的额超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但在二倍以下的,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